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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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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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5g*36粒(吉春) |
每袋装2.5g(相当于饮片11.5g) |
生产企业 |
吉林吉春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80645 |
国药准字Z20120007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祛痰,镇咳平喘.用于肺内感染,慢性支气管炎,喘息性支气管炎,急性呼吸道感染等。 |
清热化痰,平喘止咳。用于小儿感冒及急慢性气管炎引起的咳嗽。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4粒,一日3次。 |
口服,1-2岁:每次1.5克;3-5岁:每次2.5克;6-14岁:每次3-5克。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返魂草 |
黄芩、百部(蜜炙)、前胡、紫苏子(炒)、苦杏仁(炒)、葶苈子(炒)、桑白皮、陈皮、清半夏、桔梗、麻黄(蜜炙)、瓜蒌仁(炒)等16味。 |
性状 |
本品为硬胶囊,内容物为棕黄色至棕褐色的粉末;气微,微苦。 |
本品为黄棕色颗粒;气微,味微苦。 |
注意事项 |
1.饮食宜清淡,忌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忌愤怒、忧郁,保持心情舒畅。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胃痛严重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尚不明确。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