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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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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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5g*36粒(吉春) |
每片重0.45g |
生产企业 |
吉林吉春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湖南千金协力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80645 |
国药准字Z20090584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祛痰,镇咳平喘.用于肺内感染,慢性支气管炎,喘息性支气管炎,急性呼吸道感染等。 |
抗癌,消炎,平喘。用于食道癌、胃癌、肺癌、肝癌。对恶性淋巴癌、对大肠癌、宫颈癌、白血病等恶性肿瘤亦有疗效。并可配合放疗、化疗和手术后治疗。并用于治疗慢性气管炎和支气管哮喘。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4粒,一日3次。 |
吞服,或用水分散后口服,一次4-5片,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个别病例使用乌骨藤制剂后可出现食欲减退、白细胞下降、转氨酶升高、发热、关节疼痛、药物疹等,一般不须特殊处理。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孕妇忌服。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返魂草 |
乌骨藤。 |
性状 |
本品为硬胶囊,内容物为棕黄色至棕褐色的粉末;气微,微苦。 |
本品为糖衣片,除去包衣后显棕褐色;气微,味苦。 |
注意事项 |
1.饮食宜清淡,忌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忌愤怒、忧郁,保持心情舒畅。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胃痛严重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尚不明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