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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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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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袋装1克 |
每袋装1.2克 |
生产企业 |
葵花药业集团(佳木斯)有限公司 |
山东宏济堂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3021588 |
国药准字Z20050695 |
说明 | ||
适应症 |
健脾,消食,化积。用于脾胃不和引起的脾虚泄泻,消化不良,面黄肌瘦,疳积腹胀。 |
消食化滞,健脾和胃。用于脾胃不和,消化不良,食欲不振,便秘,食滞,疳积。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0.5~1克,一日3次,周岁以内小儿酌减。 |
口服,一岁至三岁一次1-2袋,三岁至七岁一次2~3袋,一日3次。成人一次3~4袋,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成分 |
白术(麸炒)、山药、茯苓、鸡内金(醋炙)、南山楂、炙甘草。 |
鸡内金(炒)、山楂、六神曲(炒)、麦芽(炒)、槟榔、陈皮。辅料为蔗糖。 |
性状 |
本品为淡黄色的粉末;味微甜、酸。 |
本品为浅棕色的颗粒;气微,味甘、微酸。 |
注意事项 |
1.不宜食用生冷不易消化食物。2.治疗10~14天症状无改善应到医院咨询医师。3.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4.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5.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7.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脾虚泄泻,大便溏薄,次数多者应慎用或不用。 2、忌食生冷辛辣食物。 3、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厌食症状在一周内未改善,并出现其他不良反应时应及时向医师咨询。 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5、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6、儿童必须在成年人的监护下使用。 7、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