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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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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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袋装1克 |
每粒装0.25g |
生产企业 |
葵花药业集团(佳木斯)有限公司 |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同仁堂制药厂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3021588 |
国药准字Z11020699 |
说明 | ||
适应症 |
健脾,消食,化积。用于脾胃不和引起的脾虚泄泻,消化不良,面黄肌瘦,疳积腹胀。 |
理气和胃,降逆止呕。用于肝郁气逆,脾胃不和引起:胸肋胀满,胃脘疼痛,气逆嘈杂,呕吐吞酸;及消化不良见上述证候者。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0.5~1克,一日3次,周岁以内小儿酌减。 |
口服,一次4粒,一日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孕妇禁用。 |
成分 |
白术(麸炒)、山药、茯苓、鸡内金(醋炙)、南山楂、炙甘草。 |
本品成分为砂仁,小茴香,肉桂,红曲,大黄,滑石粉,薄荷脑,碳酸氢钠,酒石酸,碳酸镁。辅料为淀粉,糖粉。 |
性状 |
本品为淡黄色的粉末;味微甜、酸。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灰粉色粉末,气香,味酸涩。 |
注意事项 |
1.不宜食用生冷不易消化食物。2.治疗10~14天症状无改善应到医院咨询医师。3.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4.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5.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7.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饮食宜清淡,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胃阴虚者不宜用,其表现为口干欲饮、大便干结、小便短少。 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