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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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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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袋装1g |
每袋装1.2g |
生产企业 |
黑龙江葵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3021650 |
国药准字Z20090963 |
说明 | ||
适应症 |
健脾,消食,化积。用于脾胃不和引起的脾虚泄泻,消化不良,面黄肌瘦,疳积腹胀。 |
消食化滞,健脾和胃。用于脾胃不和,消化不良,食欲不振,便秘,食滞,疳积。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0.5~1克,一日3次,周岁以内小儿酌减。 |
开水冲服。1—3岁一次1—2袋,3—7岁一次2—3袋,一日3次;成年人一次3—4袋,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本品有腹泻等不良反应报告。 |
禁忌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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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白术(麸炒)、山药、茯苓、鸡内金(醋炙)、南山楂、炙甘草。 |
山楂、六神曲(炒)、麦芽(炒)、鸡内金(炒)、槟榔、陈皮。 |
性状 |
本品为淡黄色的粉末;味微甜、酸。 |
本品为棕色颗粒;气微,味甘、微酸。 |
注意事项 |
1.不宜食用生冷不易消化食物。2.治疗10~14天症状无改善应到医院咨询医师。3.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4.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5.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7.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生冷辛辣食物。2.婴儿及糖尿病患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脾虚泄泻,大便溏薄,次数多者应慎用或不用。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服药1周症状不改善或服药期间症状加重者应及时就医。5.长期厌食,体弱消瘦者,应去医院就诊。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