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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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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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袋装1g |
每粒装0.3克 |
生产企业 |
黑龙江葵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东格尔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3021650 |
国药准字Z20025674 |
说明 | ||
适应症 |
健脾,消食,化积。用于脾胃不和引起的脾虚泄泻,消化不良,面黄肌瘦,疳积腹胀。 |
温运脾胃,除痰化湿。用于脾胃不和所致的消化不良,胃痛腹胀。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0.5~1克,一日3次,周岁以内小儿酌减。 |
口服,一次5粒,一日1~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孕妇禁用。 |
成分 |
白术(麸炒)、山药、茯苓、鸡内金(醋炙)、南山楂、炙甘草。 |
北寒水石(制) 石榴子 天竺黄 红花 丁香 肉豆蔻 豆蔻 草果 诃子 肉桂 烈香杜鹃 炉甘石 山奈 |
性状 |
本品为淡黄色的粉末;味微甜、酸。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灰白色粉末;气微香,味辣、涩。 |
注意事项 |
1.不宜食用生冷不易消化食物。2.治疗10~14天症状无改善应到医院咨询医师。3.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4.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5.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7.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饮食宜清淡,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忌情绪激动及生闷气。3.胃阴虚者不宜用,主要表现为口干欲饮、大便干结、小便短少。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3天症状未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