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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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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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瓶装100ml |
每瓶装200毫升 |
生产企业 | 重庆希尔安药业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B20020431 |
国药准字Z10983001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燥湿,杀虫止痒。用于湿热下注引起的白带过多,阴部瘙痒。 |
清热,利尿,通淋。用于湿热下注,小便短赤,淋沥涩痛,口燥咽干。 |
用法用量 |
外用,用前摇匀,每次取原药液10毫升,加温开水约10倍量稀释,直接反复冲洗皮肤或阴部,每次保持5分钟以上,妇女可用阴道冲洗器冲洗或坐浴,早晚各1次。7天为一个疗程。 |
口服,一次15~20毫升,一日3次,用时摇匀。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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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感冒或其他急性病患者禁用。经期、孕期妇女禁用。 |
孕妇禁服。 |
成分 |
瞿麦、车前子(炒)、萹蓄、大黄、滑石、川木通、栀子、灯心草、甘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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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棕褐色的液体;味苦、微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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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2.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3.切勿接触眼睛、口腔等黏膜处。皮肤破溃处禁用。4.治疗期间忌房事,配偶如有感染应同时治疗。5.未婚或绝经后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6.外阴白色病变、糖尿病所致的瘙痒不宜使用。7.带下伴血性分泌物,或伴有尿频、尿急、尿痛者,应去医院就诊。8.用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9.对本品及酒精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服辛辣刺激性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成药。 3.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3天后症状未改善,或出现其他严重症状时,应到医院就诊。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