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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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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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瓶装200g |
60粒 |
生产企业 |
贵州科福丽康制药有限公司 |
内蒙古大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25619 |
国药准字Z15021187 |
说明 | ||
适应症 |
苗医:造内档祛卡,怡象汗吴靳,照夫者:写嘎发,雪皮风症。 中医:清热燥湿,养血止痒。用于血热风燥所致的皮肤瘙痒症。 |
本品清肝热,除“亚玛”病,解毒。用于肝功衰退,配毒症,“亚玛”病,腰肾损伤,尿频,尿血。尤其对血热引起的眼病有效。 |
用法用量 |
外用,取本品5~10克,于温毛巾上抹擦皮肤,揉摩5~10分钟,用清水冲净即可,每天一次 |
口服,一次11-15粒,一日1-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成分 |
苦参、土茯苓、淫羊藿、人参、天冬、麦冬、玉竹、黑芝麻、冰片 |
白豆蔻、 天冬、手掌参、沉香、肉豆蔻、黄精、丁香等 |
性状 |
本品为暗黄色黏稠液;气芳香。 |
本品为浅棕色粉末。气芳香,味辛、甘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 2.忌烟酒、辛辣、油腻及腥发食物。 3.切勿接触眼睛、口腔等黏膜处。皮肤破溃处禁用。 4.患处不宜用热水洗烫。 5.孕妇慎用。 6.因糖尿病、肾病、肝病、肿瘤等疾病引起的皮肤瘙痒,不属本品适应范围。 7.用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及酒精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寒凉、生冷食物。 2.感冒时不宜服用本药。 3.忌气恼劳碌。 4.平素月经量正常,突然出现经量过多、经期延长、月经后错、经量过少,须去医院就诊。 5.经期延长,月经量过多合并贫血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青春期少女及更年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一般服药一个月经周期,其症状无改善,或月经量过多,或经水淋漓不净超过半个月,或出现其他症状者,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药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10.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