肺泰胶囊
首页 药品库 药品对比列表 药品对比详情页

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肺泰胶囊

帕司烟肼片

规格

0.5g*100粒/瓶

0.1g*100片
生产企业

芜湖绿叶制药有限公司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白云山制药总厂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0133021

国药准字H44024762
说明
适应症

清热化痰,润肺杀虫。与抗结核化学药品联合使用,用于浸润型肺结核病属痰热兼阴虚症。症见:发热,或咯血,咳嗽,或痰中带血,乏力,纳差,颧红,盗汗等。有加快病灶吸收和症状缓解的作用。

与其他抗结核药联合,用于治疗各型肺结核、支气管内膜结核及肺外结核。并可作为与结核病相关手术的保护药,也可用于预防长期或大剂量皮质激素、免疫抑制治疗的结核感染及复发。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5粒,一日3次,结核病新患者6个月为一疗程;病情复发者8个月为一疗程

口服。治疗 与其他抗结核药合用,成人:一日按体重10~20mg/kg, 小儿:视个别需要可增至一日按体重20~40mg/kg, 顿服。预防 一日按体重10~15mg/kg,顿服。

副作用

尚不明确。

偶有头晕、头痛、失眠、发热、皮疹、恶心、乏力、黄疸、周围神经炎、视神经炎及血细胞减少等不良反应发生。

禁忌

尚不明确。

1 精神病及癫痫患者禁用。 2 严重肝功能障碍患者禁用。

成分

苦荬菜、黄芩、北沙参、瓜蒌、太子参、百部、枇杷叶、川贝母、白及。

本品主要成份为对氨基水杨酸异烟肼。

性状

本品为硬胶囊,内容物为棕黄色至棕褐色粉末;气微、味酸、微苦。

本品为薄膜衣片。

注意事项

1、本品需在医生指导下使用。 2、在与抗结核化学药品联合使用期间,注意复查肝功能。

1.本品至少应连续服用3个月,如无不良反应,中途不宜停药,经临床确诊痊愈后方可停药。

2.孕妇、肝肾功能不良者和有精神病史、癫痫病史及脑外伤史者慎用。

3.用药期间应定期进行肝功能检查。少数病人在用药的前两个月可出现一过性氨基转移酶升高。在保肝治疗下继续用药,氨基转移酶可恢复正常。若继续升高,则应停药。

4.如疗程中出现视神经炎症状,需立即进行眼部检查,并定期复查。

5.同服维生素B6可防治周围神经炎等神经系统的不良反应。

6.抗酸药,尤其是氢氧化铝,可抑制本品吸收,不宜同服。

7.本品可加强香豆素类抗凝血药,某些抗癫痫药、降压药、抗胆碱药、三环抗抑郁药的作用,合用时需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