肺宁颗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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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肺宁颗粒

盐酸氨溴索口服溶液

规格

10g*10袋

100ml:0.6g
生产企业

吉林省罗邦药业有限公司

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2025957

国药准字H20064090
说明
适应症

清热祛痰,止咳。用于慢性支气管炎咳嗽。

用于急、慢性支气管炎引起的痰液粘稠、咳痰困难。

用法用量

开水冲服,一次10克,一日3次。

1、口服,成人及12岁以上的儿童:通常在治疗的最初2-3天,一次10ml,一日3次;然后减少为一次10ml,一日2次。 2、12岁以下的儿童: 6-12岁儿童:每次5ml,一日2-3次; 2-5岁儿童:每次2.5ml,一日3次。

副作用

尚不明确。

及少数患者有轻度的胃肠道不适(如恶心、呕吐、消化不良、腹泻)及过敏反应(如皮疹、罕见血管神经水肿),罕见头痛及眩晕等。

禁忌

糖尿病患者禁服。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成分

返魂草。

本品为无色或几乎无色的澄清液体。

性状

本品为颗粒剂。

本品每毫升含盐酸氨溴索3毫克。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香燥、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4.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5.儿童、年老体弱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孕妇、哺乳期妇女慎用。 2.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3.应避免与中枢性镇咳药(如右美沙芬等)同时使用,以免稀化的痰液堵塞气道。 4.本品为一种粘液调节剂,仅对咯痰症状有一定作用,在使用时应注意咳嗽、咯痰的原因,如使用7日后未见好转,应及时就医。 5.如服用过量或发生严重不良反应时应立即就医。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