肺宁颗粒
首页 药品库 药品对比列表 药品对比详情页

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肺宁颗粒

磷酸苯丙哌林片

规格

10g*10袋

20mg(按C21H27NO计)
生产企业

吉林省罗邦药业有限公司

上海皇象铁力蓝天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2025957

国药准字H23021922
说明
适应症

清热祛痰,止咳。用于慢性支气管炎咳嗽。

本品主要用于刺激性干咳,对急、慢性支气管炎及各种原因引起的咳嗽均可应用。

用法用量

开水冲服,一次10克,一日3次。

口服,每次1—2片,一日3次。

副作用

尚不明确。

偶有口干、胃部烧灼感、头晕、嗜睡、食欲不振、乏力及药疹等。

禁忌

糖尿病患者禁服。

对本产品有效成分过敏者禁用。

成分

返魂草。

本品每片含主要成份磷酸苯丙哌林26.4毫克(相当于20毫克苯丙哌林)。辅料为:淀粉、羟丙基纤维素、硬脂酸镁。

性状

本品为颗粒剂。

本品为蓝色薄膜衣片,除去包衣显白色。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香燥、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4.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5.儿童、年老体弱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本品仅有止咳作用,如应用一周症状无明显好转,请即咨询医师或药师。 2.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3.孕妇慎用。 4.服用时需整片吞服,切勿嚼碎,以免引起口腔麻木。 5.本药无祛痰作用,如咯痰症状明显,不宜使用。 6.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