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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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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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片重0.5g |
每粒装0.3g |
生产企业 |
哈尔滨鑫生制药有限公司 |
广州诺金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90177 |
国药准字Z44022523 |
说明 | ||
适应症 |
健脾和胃,消食止痛。用于脾胃虚弱所致的食欲不振、脘腹胀痛、伤食腹泻、小儿疳积。 |
消食化积,止痛,制酸。用于胸腹胀满,食欲不振。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4片,一日3次。 |
口服,一次4~6粒,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较常见的有:口干、便秘、出汗减少、口鼻咽喉及皮肤干燥、视力模糊、排尿困难(老人)。 |
禁忌 |
尚不明确。 |
1.前列腺肥大、青光眼患者禁用。2.哺乳期妇女禁用。 |
成分 |
茯苓、鸡矢藤、山楂、陈皮。辅料为微晶纤维素,糊精、二氧化蛙、淀粉。 |
麦芽(炒)、六神曲(炒)、颠茄浸膏、鸡蛋壳。 |
性状 |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薄服衣后显淡棕色至黄棕色;味甜、微酸。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灰黄色颗粒;气微,味淡。 |
注意事项 |
1.饮食宜清淡,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的7天症状未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5.孕妇慎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对本品过敏省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辛辣刺激性食物。 2.不适用于脾胃阴虚,主要表现为口干,舌红少津,大便干。 3.不适用于心脏病心慌心动过速者。 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