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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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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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片重0.5g |
100ml |
生产企业 |
哈尔滨鑫生制药有限公司 |
李时珍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90177 |
国药准字Z42021645 |
说明 | ||
适应症 |
健脾和胃,消食止痛。用于脾胃虚弱所致的食欲不振、脘腹胀痛、伤食腹泻、小儿疳积。 |
补气健脾,开胃消食,渗湿,止泻。用于小儿脾胃虚弱,消化不良,食欲不振,大便稀溏,精神困倦。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4片,一日3次。 |
口服,周岁小儿一次2.5ml,二岁至三岁一次5ml,四岁至六岁一次10ml,一日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成分 |
茯苓、鸡矢藤、山楂、陈皮。辅料为微晶纤维素,糊精、二氧化蛙、淀粉。 |
太子参55g,茯苓48g,薏苡仁41g,白术(炒)28g,白扁豆(炒)41g,甘草(炙)13g,芡实41g,北沙参41g,山楂35g,陈皮20g,山药20g,麦芽(炒)35g,石菖蒲20g,莲子41g。 |
性状 |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薄服衣后显淡棕色至黄棕色;味甜、微酸。 |
本品为棕色的澄清液体;味甜。 |
注意事项 |
1.饮食宜清淡,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的7天症状未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5.孕妇慎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对本品过敏省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服药期间忌食寒凉及不易消化食品。 2.腹泻服药三天症状不见好转,或厌食服药一周不见好转,应及时去医院诊治。 3.治疗期间症状加重应到医院咨询医师,不可连续服用。 4.对该药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5.该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7.请将该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该药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