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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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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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0mg*30支 |
0.62g*24片 |
生产企业 |
神威药业(四川)有限公司 |
广西玉林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51022267 |
国药准字Z20090854 |
说明 | ||
适应症 |
养血调经。用于血虚所致的面色萎黄、头晕眼花、心悸气短及月经不调。 |
养血润燥,化湿解毒,祛风止痒。用于皮肤瘙痒症属血虚湿蕴皮肤证者。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15毫升,一日3次。 |
口服。一次3-4片,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孕妇禁用。 |
成分 |
当归、川芎、白芍、熟地黄。辅料为:苯甲酸钠、蔗糖、水。 |
地黄,当归,丹参,苦参,蝉蜕,黄芩,白鲜皮,土茯苓,甘草。 |
性状 |
本品为棕红色至棕褐色的液体;气芳香,味微苦、微甜。 |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薄膜衣后显棕黄色至黄褐色,味微苦。 |
注意事项 |
1、忌不易消化食物。 2、感冒发热病人不宜服用。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平素月经正常,突然出现月经过时,或经期错后,或阴道不规则出血者应去医院就诊。 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头晕、心悸气短严重者应去医院就诊。 7、服药4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 忌烟酒、辛辣、油腻及腥发食物。 2. 用药期间不宜同时服用温热性药物。 3. 儿童、老年、哺乳期患者及患有其他疾病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 因糖尿病、肾病、肝病、肿瘤等疾病引起的皮肤瘙痒,不属本品适应范围。 5. 患处不宜用热水洗烫。 6. 服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