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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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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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粒装0.41g |
每瓶装120毫升 |
生产企业 |
山东明仁福瑞达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江西九华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60146 |
国药准字Z36020944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解表。本品用于四季风寒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鼻流清涕,咳嗽口干,咽喉疼痛,恶心厌食。 |
宣肺气,散风寒,镇咳祛痰。用于风寒感冒,咳嗽气逆。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3~5粒,一日3次。 |
口服,一次10~15毫升,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糖尿病者忌服。 |
成分 |
紫苏叶、荆芥、连翘、大青叶、防风、桔梗、陈皮、香附(炒)、甘草(炙)。 |
川贝母、杏仁水,款冬花、紫苏叶、紫苑、前胡、桔梗、陈皮、甘草。辅料为蔗糖、苯甲酸钠。 |
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色至褐色颗粒及粉末,伴有白色至淡黄色粉末;味微苦、涩。 |
本品为棕色的粘稠液体;气香,味甜。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用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5.小儿,年老体弱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慎用。 7.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辛辣、油腻食物。2.本品适用于风寒咳嗽,其表现为咳嗽,痰多色白,伴有鼻流清涕,口渴,头痛,恶风。3.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服用一周病证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去医院就诊。5.服药期间,若患者出现高热,体温超过38℃,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到医院就诊。6.长期服用,应向医师或药师咨询。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