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味沉香丸
首页 药品库 药品对比列表 药品对比详情页

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十五味沉香丸

首明山胶囊

规格

0.5g*72丸

每粒装0.22g
生产企业

西藏金哈达药业有限公司

山东华洋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0113026

国药准字Z10980030
说明
适应症

调和气血,止咳,安神,用于气血郁滞,胸痛,干咳气短,失眠。

滋补肝肾,活血化瘀,被祛痰降浊。用于肝肾阴虚,痰瘀阻滞型原发性高脂血症、症见头晕、目眩、胸痛、神疲、腰膝酸软、咽燥口干、舌有瘀斑、苔腻

用法用量

研碎后开水送服,一次3-4丸,一日2次。

口服、饭后服用,每次4粒,每日3次。

副作用

尚不明确。

少数患者服药后出现轻微恶心,食欲不振,或大便稍稀。

禁忌

尚不明确。

尚不明确

成分

沉香,藏木香,檀香,紫檀香,红花,肉豆蔻,高山辣根菜,悬钩子茎,木藤蓼,野姜,石灰华,广枣,诃子,毛诃子,余甘子。

何首乌、山楂、决明子等。

性状

本品为黄褐色,棕红色至棕褐色的水丸,气香,味苦。

胶囊剂,内容物为棕黄色颗粒:味略苦、酸。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

2.服药期间要保持情绪乐观,切忌生气恼怒;

3.感冒发热病人不宜服用;

4.肾病患者慎服,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孕妇慎用,大便偏稀,脾肾阳虚便溏者慎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