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烯酸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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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十一烯酸酊

大蒜素

规格

0.1

生产企业

广东松下药业有限公司

正大天晴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44025264

国药准字H32025638
说明
适应症

真菌感染、手癣、足癣、体癣、股癣、花斑癣、指间癣、趾间癣、霉菌性阴道炎。

本品用于深部真菌和细菌感染,用于防治急慢性菌痢和肠炎、百日咳、肺部和消化道的真菌感染、白色念珠菌菌血症、隐球菌性脑膜炎、肺结核等。不推荐常规使用,建议若其他抗感染药无效或不能耐受时选用。

用法用量

涂搽患处。

大蒜素胶囊:

口服。一次40mg,一日3次,儿童酎减或遵医嘱。

大蒜素软胶囊:

口服,成人一次2粒,一日2-3次;儿童酌减或遵医嘱。

大蒜素肠溶胶囊:

口服,成人一次40mg,一日4次;儿童酌减或遵医嘱。

大蒜素注射液:

静脉滴注,一次60-120mg,儿童酌减。用500-1000ml的5%-10%葡萄糖或氯化钠注射液稀释后缓慢滴注,一日1次。

副作用

偶见过敏反应和皮炎。

个别病人在静脉滴注时有刺痛感觉,在使用数次后或增加稀释倍数即可消失。如出现全身灼热感、出汗等现象,可减慢滴注速度。使用本品后有蒜臭味。

禁忌

1 局部严重溃烂者禁用。

2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尚不明确。

成分

十一烯酸。

本品主要成份为大蒜素。

性状

本品为白色乳状。

(1)大蒜素胶囊:内含白色细颗粒;味微甜;微有大蒜的特臭。(2)大蒜素软胶囊:内容物为无色或淡黄色澄清液体,具有蒜臭。(3)大蒜素肠溶胶囊:肠溶胶囊,内容物为白色或类白色颗粒,有刺激性气味。(4)大蒜素注射液:微黄色澄明液体。具蒜臭。

注意事项

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2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3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4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5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7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因大蒜素对胃有刺激且易被胃液破坏,服用本品时不得咬破,应整粒吞服。本品对皮肤、黏膜有刺激,不宜作皮下或肌内注射。

2、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3、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服用。

4、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5、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服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7、儿童用药: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服用。

8、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