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烯酸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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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十一烯酸酊

复方苯甲酸酊

规格

0.1

复方
生产企业

广东松下药业有限公司

新乡华青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44025264

国药准字H19994089
说明
适应症

真菌感染、手癣、足癣、体癣、股癣、花斑癣、指间癣、趾间癣、霉菌性阴道炎。

外用抗真菌药,可治疗浅表真菌感染。特别是对体癣,股癣,手、足癣效果较好。

用法用量

涂搽患处。

外用,一日2~3次,涂搽患处。皮癣消褪,痒感消失后,仍应继续用药三天,避免复发。

副作用

偶见过敏反应和皮炎。

有轻微刺激性。

禁忌

1 局部严重溃烂者禁用。

2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有严重炎症反应的体癣、股癣及碘过敏者禁用。

成分

十一烯酸。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毫升含主要成份苯甲酸100毫克、水杨酸80毫克、碘6毫克。辅料为:

性状

本品为白色乳状。

本品为棕红色澄明液体;有碘及薄荷脑、冰片等特臭。

注意事项

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2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3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4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5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7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2.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3.不宜用于破损皮肤。4.不宜长期大面积使用。5.用药后应立即洗手。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