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味甘露丸
首页 药品库 药品对比列表 药品对比详情页

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十一味甘露丸

梅苏丸

规格

0.3gx12丸x2板/盒

每10粒重1.56克
生产企业

西藏甘露藏药股份有限公司

民生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54020075

国药准字Z41022162
说明
适应症

养心安神,调和气血。用于“培龙”引起的头昏,恶心呕吐,反酸。

清热解暑,生津止渴。用于中暑风热,头昏目眩,口干舌燥,津液不足。

用法用量

一次3~4丸,一日2~3次。

含化,一次30克,一日2~3次。

副作用

尚不明确。

尚不明确。

禁忌

孕妇禁用。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成分

沉香、肉豆蔻、广枣、石灰华 、乳香 、木香 、诃子 、 木棉花、 寒水石(制) 、甘青青兰、 藏木香。

乌梅肉、紫苏叶、薄荷叶、葛根、檀香、豆蔻、柿霜。

性状

本品为黄色水丸,味酸、苦、涩麻。

本品为褐色的水丸;味甜、微酸。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2.有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4.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饮食宜清淡。2.孕妇慎用。3.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应严格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婴幼儿、年老体虚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缓解,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