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氟沙星胶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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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诺氟沙星胶囊

诺氟沙星胶囊

规格

0.1g*12粒*2板

0.1gx10粒x2板
生产企业

亚宝药业太原制药有限公司

哈药集团制药总厂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14023995

国药准字H23020934
说明
适应症

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尿路感染、淋病、前列腺炎、肠道感染和伤寒及其他沙门菌感染。

适应症为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尿路感染、淋病、前列腺炎、肠道感染和伤寒及其他沙门菌感染

用法用量

口服:1.大肠埃希菌、肺炎克雷伯菌及奇异变形菌所致的急性单纯性下尿路感染一次4粒,一日2次,疗程3日。2.其他病原菌所致的单纯性尿路感染剂量同上,疗程7~10日。3.复杂性尿路感染剂量同上,疗程10~21日。4.单纯性淋球菌性尿道炎单次8-12粒。5.急性及慢性前列腺炎一次4粒,一日2次,疗程28日。6.肠道感染一次3-4粒,一日2次,疗程5~7日。7.伤寒沙门菌感染一日8-12粒,分2~3次服用,疗程14~21日。

口服 1.大肠埃希菌、肺炎克雷伯菌及奇异变形菌所致的急性单纯性下尿路感染:一次0.4g(4粒),一日2次,疗程3日。 2.其他病原菌所致的单纯性尿路感染:剂量同上,疗程7~10日。 3.复杂性尿路感染:剂量同上,疗程10~21日。 4.单纯性淋球菌性尿道炎:单次0.8~1.2g(8粒~12粒)。 5.急性及慢性前列腺炎:一次0.4g(4粒),一日2次,疗程28日。 6.肠道感染:一次0.3~0.4g(3粒~4粒),一日2次,疗程5~7日。 7.伤寒沙门菌感染:一日0.8~1.2g(8粒~12粒),分2~3次服用,疗程14~21日。

副作用

1.胃肠道反应:较为常见,可表现为腹部不适或疼痛、腹泻、恶心或呕吐。2.中枢神经系统反应:可有头昏、头痛、嗜睡或失眠。3.过敏反应:皮疹、皮肤瘙痒,偶可发生渗出性多性红斑及血管神经性水肿。少数患者有光敏反应。4.偶可发生:(1)癫痫发作、精神异常、烦躁不安、意识障碍、幻觉、震颤;(2)血尿、发热、皮疹等间质性肾炎表现;(3)静脉炎;(4)结晶尿,多见于高剂量应用时;(5)关节疼痛。5.少数患者可发生血清氨基转移酶升高、血尿素氮增高及周围血象白细胞降低,多属轻度,并呈一过性

1.胃肠道反应:较为常见,可表现为腹部不适或疼痛、腹泻、恶心或呕吐。 2.中枢神经系统反应:可有头昏、头痛、嗜睡或失眠。 3.过敏反应:皮疹、皮肤瘙痒,偶可发生渗出性多性红斑及血管神经性水肿。少数患者有光敏反应。 4.偶可发生: (1)癫痫发作、精神异常、烦躁不安、意识障碍、幻觉、震颤; (2)血尿、发热、皮疹等间质性肾炎表现; (3)静脉炎; (4)结晶尿,多见于高剂量应用时; (5)关节疼痛。 5. 少数患者可发生血清氨基转移酶升高、血尿素氮增高及周围血象白细胞降低,多属轻度,并呈一过性。

禁忌

对本品及氟喹诺酮类药过敏的患者禁用。

对本品及氟喹诺酮类药过敏的患者禁用。

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为诺氟沙星。活性成份的化学名称:1-乙基-6-氟-1,4-二氢-4-氧代-7-(1-哌嗪基)-3-喹啉羧酸。分子式:C16H18FN3O3分子量:319.24

本品主要成份为诺氟沙星。

性状

本品内容物为白色至淡黄色颗粒或粉末。

本品内容物为白色至淡黄色颗粒或粉末。

注意事项

1.本品宜空腹服用,并同时饮水250ml。2.由于目前大肠埃希菌对诺氟沙星耐药者多见,应在给药前留取尿标本培养,参考细菌药敏结果调整用药。3.本品大剂量应用或尿pH值在7以上时可发生结晶尿。为避免结晶尿的发生,宜多饮水,保持24小时排尿量在1200ml以上。4.肾功能减退者,需根据肾功能调整给药剂量。5.应用氟喹诺酮类药物可发生中、重度光敏反应。应用本品时应避免过度暴露于阳光,如发生光敏反应需停药。6.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患者服用本品,极个别可能发生溶血反应。7.喹诺酮类包括本品可致重症肌无力症状加

1.本品宜空腹服用,并同时饮水250ml。 2.由于目前大肠埃希菌对诺氟沙星耐药者多见,应在给药前留取尿标本培养,参考细菌药敏结果调整用药。 3.本品大剂量应用或尿pH值在7以上时可发生结晶尿。为避免结晶尿的发生,宜多饮水,保持24小时排尿量在1200ml以上。 4.肾功能减退者,需根据肾功能调整给药剂量。 5.应用氟喹诺酮类药物可发生中、重度光敏反应。应用本品时应避免过度暴露于阳光,如发生光敏反应需停药。 6.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患者服用本品,极个别可能发生溶血反应。 7.喹诺酮类包括本品可致重症肌无力症状加重,呼吸肌无力而危及生命。重症肌无力患者应用喹诺酮类包括本品应特别谨慎。 8.肝功能减退时,如属重度(肝硬化腹水)可减少药物清除,血药浓度增高,肝、肾功能均减退者尤为明显,均需权衡利弊后应用,并调整剂量。 9.原有中枢神经系统疾病患者,例如癫痫及癫痫病史者均应避免应用,有指征时需仔细权衡利弊后应用。 10.严禁用于食品和饲料加工。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