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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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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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4g |
0.15625g(C16H19N3O5S 0.125g与C8H9NO5 0.03125g) |
生产企业 |
南京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山东益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90359 |
国药准字H20083802 |
说明 | ||
适应症 |
本品为免疫调节剂,适用于: 1.上下呼吸道反复感染(咽炎、气管炎、支气管炎、扁桃体炎); 2.耳鼻喉科反复感染(鼻炎、鼻窦炎、中耳炎); 3.泌尿系统感染; 4.妇科感染; 5.化疗后细胞免疫功能低下的临床患者。用以减少急性发作的次数,缩短病程,减轻发作的程度,本品也可作为急性感染时抗生素的辅助用药。 |
适用于产酶流感嗜血杆菌和卡他莫拉菌所致的下呼吸道感染,中耳炎、鼻窦炎;产酶金黄色葡萄球菌和产酶肠杆菌科细菌如大肠杆菌,克雷伯菌属所致的呼吸道,尿路和皮肤软组织感染等;亦可用于肠球菌所致的轻中度感染。 |
用法用量 |
成人:急性期:开始两周,每次0.8g(二粒),一日二次;随后减为每次0.8g(二粒),一日一次。或遵医嘱 预防量:每次0.8g(二粒),一日一次,连续用药60天或遵医嘱。 儿童:急性期:开始二周,每次0.4g(一粒),一日二次,随后减为每次0.4g(一粒),一日一次,连续用药60天或遵医嘱 预防量:每次0.4g(一粒),一日一次,连续用药60天或遵医嘱。 |
成人和大于12岁儿童,每次2包,一日3次; 7~12岁儿童,每次1.5包,一日3次; 1~7岁儿童,每次1包,一日3次; 3个月~1岁儿童,每次半包,一日3次。 严重感染时,剂量可加倍或遵医嘱。未经重新检查,连续治疗期不超过14天。 |
副作用 |
尚未有用本品出现不良反应的报导 |
本品一般耐受良好,不良反应多为轻度和一过性,以下是观察到的主要不良反应: 1、常见胃肠道反应如腹泻、恶心和呕吐、腹部不适、胃肠胀气等。 2、皮疹,尤其易发生于传染性单核细胞增多症者。 3、可见过敏性休克、荨麻疹、药物热和哮喘等。 4、偶见血清转氨酶升高、嗜酸性粒细胞增多、白细胞降低及念珠菌或耐药菌引起的二重感染。 5、中枢神经系统反应:头痛,罕见失眠、焦虑、行为异常。 6、对氨苄西林类抗生素可能发生的不良反应均应警惕。 |
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3岁以下儿童禁用。妊娠3个月内妇女禁用。 |
青霉素皮试阳性反应者、对本品及其他青霉素类药物过敏者及传染性单核细胞增多症者禁用。 |
成分 |
化学名:(R)-3-[(S)-(5-氧代-2-吡咯烷基)羰基]-四氢噻唑-4-羧酸 分子量:C9H12N2O4S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阿莫西林和克拉维酸钾(4:1)。 |
性状 |
本品内容物为白色粉末 |
本品为白色或淡黄色颗粒;气芳香,味甜。 |
注意事项 |
高敏体质者慎用;因食物会影响药物吸收,所以,本品应在餐前或餐后2小时左右服用。不要在有效期过后使用。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患者每次开始服用本品前,必须先进行青霉素皮试。 2.对头孢菌素类药物过敏者及有哮喘、湿疹、枯草热、荨麻疹等过敏性疾病史者和严重肝功能障碍者慎用。 3.本品与其他青霉素类和头孢菌素类药物之间有交叉过敏性。若有过敏反应产生,则应立即停用本品,并采取相应急救措施。 4.本品和氨苄西林有完全交叉耐药性,与其他青霉素类和头孢菌素类有交叉耐药性。 5.肾功能减退者应根据血浆肌酐清除率调整剂量或给药间隔;血液透析可影响本品中阿莫西林的血药浓度,因此在血液透析过程中及结束时应加服本品1次。 6.对怀疑伴有梅毒损害之淋病患者,在使用本品前应进行暗视野检查,并至少在4个月内,每月接受血清试验一次。 7.长期或大剂量服用本品者,应定期检查肝、肾、造血系统功能和检测血清钾或钠。 8.对实验室检查指标的干扰: (1)硫酸铜法尿糖试验可呈假阳性,但葡萄糖酶试验法不受影响; (2)可使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或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测定值升高。 9.长期使用本品可能导致棱状芽孢杆菌过度生长,引发“抗生素相关性肠炎”,应明确诊断并采取适当措施。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