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每粒含总生物碱30毫克 |
每袋装8g |
生产企业 |
伊春药业有限公司 |
上海凯宝新谊(新乡)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0960048 |
国药准字Z41020047 |
说明 | ||
适应症 |
本品为耳鼻喉科喉痹类非处方药药品,清热解毒,止咳,祛痰。用于咽喉肿痛,扁桃体炎。 |
清热利咽,解毒止痛。用于肺实热引起的咽喉肿痛,咳嗽痰盛,咽炎。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粒,一日3次。 |
开水冲服,一岁至二岁一次4克,一日2次;三岁至五岁一次4克,一日3次;六岁至十四岁一次8克,一日2~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
禁忌 |
尚不明确。 |
糖尿病患儿禁服 |
成分 |
北豆根提取物。辅料为淀粉、硬脂酸镁。 |
金银花、射干、金果榄、桔梗、玄参、麦冬、牛黄、冰片。 |
性状 |
本品为硬胶囊,内容物为灰棕色至黑棕色颗粒及粉末;味苦。 |
本品为黄棕色至棕褐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
注意事项 |
.忌辛辣、鱼腥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成药; 3.凡风寒咽痛症见恶寒、无汗者不宜使用,脾胃虚寒者慎用; 4.急性咽炎服药3天后、慢性咽炎服药7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其他症状,应去医院就诊; 5.急性扁桃体炎用药3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其他如高热、扁桃体周围炎等症状,应去医院就诊; 6.急性化脓性扁桃体炎,因症情较重,应去医院就诊; 7.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8.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服用其他药物,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婴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急性喉炎不适用,症见咳嗽伴有犬鸣声时应及时到医院就诊。 4.风寒袭肺咳嗽不适用,症见发热恶寒、鼻流清涕、咳嗽痰白等。 5.脾虚易腹泻者慎服。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 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