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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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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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袋装3克、每袋装5克、每袋装10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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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河南省百泉制药有限公司 |
李时珍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0910054 |
国药准字Z42021350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利湿,健脾止泻,缓急止痛,用于小儿湿热壅遏大肠所致的泄泻,症见大便稀薄如水样,腹痛,纳差;小儿秋季腹泻及迁延性、慢性腹泻见上述证候者。 |
本品用于清暑利湿。本品用于感受暑湿所致的发热﹑身倦﹑口渴﹑泄泻﹑小便黄少;外用治痱子。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日3~4次;6个月以下,一次1.5~3克;6个月至一岁以内,一次3~6克;一岁至三岁,一次6~9克;三岁至七岁,一次10~15克;七岁至十二岁,一次15~20克或遵医嘱。 |
调服或包煎服,一次6~9克,一日两到三次。外用,扑撒患处。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成分 |
地锦草、儿茶、乌梅、北山楂(炒焦)、茯苓、白芍、甘草。 |
滑石粉、甘草 |
性状 |
本品为棕黄色颗粒,味甜,微涩。 |
本品为黑褐色的大蜜丸;气微香,味凉、涩、微甜。 |
注意事项 |
1.忌食生冷油腻及不易消化食品。2.腹泻严重,有较明显脱水表现者应及时就医。3.按照用法用量服用,用药1~2天症状无改善或用药期间症状加重者,应及时就医。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 饮食宜清淡,忌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 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 外用时用毕洗手,切勿接触眼睛,皮肤破溃处禁用。 4. 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 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 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