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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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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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袋含对乙酰氨基酚0.125g,人工牛黄5mg,马来酸氯苯那敏0.5mg |
每支装10ml |
生产企业 |
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四川德元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6020598 |
国药准字Z51020775 |
说明 | ||
适应症 |
适用于缓解儿童普通感冒及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四肢酸痛、打喷嚏、流鼻涕、鼻塞、咽痛等症状。 |
解表化湿,理气和中。用于外感风寒、内伤湿滞或夏伤暑湿所致的感冒,症见头痛昏重、胸膈痞闷、脘腹胀痛、呕吐泄泻;胃肠型感冒见上述证候者 |
用法用量 |
温水冲服。儿童用量见下表。 年龄(月) 体重(公斤)一次用量(袋)一日次数 1-3 10-15 0.5-1 一日3次 4-6 16-21 1-1.5 一日3次 7-9 22-27 1.5-2 一日3次 10-12 28-32 2-2.5 一日3次 |
口服,一次半支-1支,一日2次,用时摇匀 |
副作用 |
有时有轻度头晕、乏力、恶心、上腹不适、口干、食欲缺乏和皮疹等,可自行恢复。 |
尚不明确 |
禁忌 |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成分 |
对乙酰氨基酚。 |
广藿香油、紫苏叶油、白芷、苍术、厚朴(姜制)、生半夏、茯苓、陈皮、大腹皮、甘草浸膏。 |
性状 |
本品为淡黄色至黄色或淡橙黄色颗粒。 |
本品为深棕色的澄清液体(久贮略有浑浊);味辛、苦 |
注意事项 |
1.用药3~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3.1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4.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 5.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6.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饮食宜清淡。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吐泻严重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 6.本品含乙醇(酒精)40%~50%,服药后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7.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 8.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9.对本品及酒精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