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每袋含对乙酰氨基酚0.125g,人工牛黄5mg,马来酸氯苯那敏0.5mg |
100ml |
生产企业 |
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桂林中族中药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6020598 |
国药准字Z45020650 |
说明 | ||
适应症 |
适用于缓解儿童普通感冒及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四肢酸痛、打喷嚏、流鼻涕、鼻塞、咽痛等症状。 |
清热宣肺,化痰止咳。用于风热犯肺、痰热内阻所致的咳嗽痰黄或咯痰不爽、咽喉肿痛、胸闷胀痛;感冒、支气管炎见上述证候者。 |
用法用量 |
温水冲服。儿童用量见下表。 年龄(月) 体重(公斤)一次用量(袋)一日次数 1-3 10-15 0.5-1 一日3次 4-6 16-21 1-1.5 一日3次 7-9 22-27 1.5-2 一日3次 10-12 28-32 2-2.5 一日3次 |
口服。一次10毫升,一日3次。 |
副作用 |
有时有轻度头晕、乏力、恶心、上腹不适、口干、食欲缺乏和皮疹等,可自行恢复。 |
尚不明确。 |
禁忌 |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忌食辛辣、油腻食物。 |
成分 |
对乙酰氨基酚。 |
川贝母流浸膏、桔梗、枇杷叶、薄荷脑。辅料为蔗糖、杏仁香精、苯甲酸钠。 |
性状 |
本品为淡黄色至黄色或淡橙黄色颗粒。 |
本品为棕红色的黏稠液体;气香、味甜、微苦、凉。 |
注意事项 |
1.用药3~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3.1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4.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 5.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6.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 4、服药期间,若患者发热体温超过38.5℃,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去医院就诊。 5、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 6、有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