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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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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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对乙酰氨基酚125毫克、马来酸氯苯那敏0.5毫克、人工牛黄5毫克 |
180ml |
生产企业 |
华润三九(黄石)药业有限公司 |
北京九龙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2022510 |
国药准字H20073589 |
说明 | ||
适应症 |
适用于缓解儿童普通感冒及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四肢酸痛、打喷嚏、流鼻涕、鼻塞、咽痛等症状。 |
用于减轻由感冒或流感引起的发热、头痛、咽痛、鼻塞、流涕、打喷嚏、咳嗽、咯痰等症状。 |
用法用量 |
温开水冲服,12岁以下儿童用量如下: 1.1~3岁,体重10~14公斤,一次0.5~1袋。 2.4~63岁,体重16~20公斤,一次1~1.5袋。 3.7~9岁,体重22~26公斤,一次1.5~2袋。 4.10~12岁,体重28~32公斤,一次2~2.5袋,一日3次。 |
口服。成人一次10-20毫升,一日3次。1-3岁儿童一次4-5毫升,4-6岁一次5-7毫升,7-9岁 |
副作用 |
有时有轻度头晕、乏力、恶心、上腹不适、口干、食欲缺乏和皮疹等,可自行恢复。 |
可见厌食、恶心、呕吐、皮疹等,偶见白细胞缺乏症。 |
禁忌 |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袋含对乙酰氨基酚125毫克,马来酸氯苯那敏0.5毫克,人工牛黄5毫克,辅料为蔗糖。 |
对乙酰氨基酚(扑热息痛),愈创木酚甘油醚,无水咖啡因,马来酸氯苯那敏。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颗粒。 |
本品为褐色溶液,味甘苦、清香。 |
注意事项 |
1.用药3~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3.1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4.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 5.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6.如服用过量或发生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7.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用药3-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 2.对本品成份过敏者禁用。 3.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者工作期间禁用。 4.服用本品期间禁止饮酒。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6.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 7.如服用过量或发生严重不良反应时立即就医。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