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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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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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对乙酰氨基酚125毫克,马来酸氯苯那敏0.5毫克,人工牛黄5毫克。 |
12片 |
生产企业 |
葵花药业集团(衡水)得菲尔有限公司 |
海南百信药业有限公司制药厂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3024176 |
国药准字H46020417 |
说明 | ||
适应症 |
适用于缓解儿童普通感冒及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四肢酸痛、打喷嚏、流鼻涕、鼻塞、咽痛等。 |
用于缓解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鼻塞、咽痛等症状,也可用于流行性感冒的预防和治疗 |
用法用量 |
温水冲服. 1-3岁体重10-15公斤一次用量0.5-1袋一日3次. 4-6岁体重16-21公斤一次用量1-1.5.袋一日3次. 7-9岁体重22-27公斤一次用量1.5-2袋一日3次. 10-12岁体重28-32公斤一次用量2-2.5袋一日3次。 |
口服。治疗用,成人一次1粒,一日2次。预防用,如与感冒患者密切接触后,每日1粒,持续服用不超过10天 |
副作用 |
有时有轻度头晕、乏力、恶心、上腹不适、口干、食欲缺乏和皮疹等,可自行恢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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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严重肝功能不全者禁用。 |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运动员慎用。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本品为复方制剂,每袋含对乙酰氨基酚125mg,马来酸氯苯那敏0.5mg,人工牛黄5mg。辅料为蔗糖、糊精、香精、枸橼酸。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粒含对乙酰氨基酚250毫克、盐酸金刚烷胺100毫克、马来酸氯苯那敏2毫克、人工牛黄10毫克、咖啡因15毫克。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类白色、淡黄色至淡橙黄色颗粒。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淡黄色的小丸。 |
注意事项 |
1.用药3-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3.1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4.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5.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6.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用药3-7天,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对本品成分过敏者禁用。3.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者工作期间禁用。4.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5.服用本品期间禁止饮酒。6.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8.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9.如服用过量或发生严重不良反应时应立即就医。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