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对乙酰氨基酚125毫克,马来酸氯苯那敏0.5毫克,人工牛黄5毫克。 |
每瓶100ml |
生产企业 |
葵花药业集团(衡水)得菲尔有限公司 |
四川美大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3024176 |
国药准字Z20003387 |
说明 | ||
适应症 |
适用于缓解儿童普通感冒及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四肢酸痛、打喷嚏、流鼻涕、鼻塞、咽痛等。 |
疏风解表,解毒利咽。用于小儿外感风热所致的感冒,症见发热恶风,头痛目赤,咽喉肿痛;上呼吸道感染见上述证候者。 |
用法用量 |
温水冲服. 1-3岁体重10-15公斤一次用量0.5-1袋一日3次. 4-6岁体重16-21公斤一次用量1-1.5.袋一日3次. 7-9岁体重22-27公斤一次用量1.5-2袋一日3次. 10-12岁体重28-32公斤一次用量2-2.5袋一日3次。 |
口服。五岁以下一次10ml,五至十岁-次20~30ml,一日3次;或遵医嘱。 |
副作用 |
有时有轻度头晕、乏力、恶心、上腹不适、口干、食欲缺乏和皮疹等,可自行恢复。 |
尚不明确。 |
禁忌 |
严重肝功能不全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本品为复方制剂,每袋含对乙酰氨基酚125mg,马来酸氯苯那敏0.5mg,人工牛黄5mg。辅料为蔗糖、糊精、香精、枸橼酸。 |
大青叶、板蓝根、金银花、连翘、栀子、牡丹皮、黄苓、淡竹叶、地龙、重楼、柴胡、白薇。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类白色、淡黄色至淡橙黄色颗粒。 |
本品为红褐色的液体:气芳香,味苦、辛、微甜。 |
注意事项 |
1.用药3-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3.1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4.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5.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6.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尚不明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