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儿氨酚黄那敏颗粒
首页 药品库 药品对比列表 药品对比详情页

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小儿氨酚黄那敏颗粒

清感九味丸

规格

4g*10袋/盒

每10粒重2g
生产企业

浙江亚峰药厂有限公司

内蒙古奥特奇蒙药股份有限公司金山蒙药厂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33022441

国药准字Z20063678
说明
适应症

用于缓解感冒或流感引起的发热、头痛、鼻塞、流涕等

消“粘”,解热,止咳。用于瘟疫热症,感冒咳嗽,咽喉疼痛。

用法用量

温开水冲服,12岁以下儿童用量见下表:

年龄(岁) 体重(公斤) 一次用量(袋) 一日次数

1-3 10-14 0.5-1 一日3次

4-6 16-20 1-1.5 一日3次

7-9 22-26 1.5-2 一日3次

10-12 28-32 2-2.5 一日3次

口服,一次9~13粒,一日1次,临睡前服,或遵医嘱。

副作用

有时有轻度头晕、乏力、恶心、上腹不适、口干、食欲缺乏和皮疹等,可自行恢复。

尚不明确。

禁忌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新生儿或早产儿禁用。

3.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孕妇忌服。

成分

每袋含对乙酰氨基酚125mg,马来酸氯苯那敏0.5mg,人工牛黄5mg,辅料为:蔗糖。

制草乌、胡黄连、诃子、土木香、黑云香、漏芦花、拳参、北沙参、翻白草。

性状

本品为白色、类白色、淡黄色至黄色或淡橙色颗粒。

本品为黑褐色的水丸;气香、味苦,麻。

注意事项

1.用药3-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3.1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4.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

5.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6.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本品含制草乌,请在医生指导下使用。不得任意加大服用量和服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