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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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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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4g*10袋/盒 |
12g*6袋(西帕) |
生产企业 |
浙江亚峰药厂有限公司 |
新疆维吾尔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3022441 |
国药准字Z20063931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缓解感冒或流感引起的发热、头痛、鼻塞、流涕等 |
镇咳,化痰,温肺止喘。用于急性感冒,寒性乃孜来所致的咳嗽及异常粘液质性哮喘。 |
用法用量 |
温开水冲服,12岁以下儿童用量见下表: 年龄(岁) 体重(公斤) 一次用量(袋) 一日次数 1-3 10-14 0.5-1 一日3次 4-6 16-20 1-1.5 一日3次 7-9 22-26 1.5-2 一日3次 10-12 28-32 2-2.5 一日3次 |
一次12g,一日2次 |
副作用 |
有时有轻度头晕、乏力、恶心、上腹不适、口干、食欲缺乏和皮疹等,可自行恢复。 |
尚不明确。 |
禁忌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新生儿或早产儿禁用。 3.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成分 |
每袋含对乙酰氨基酚125mg,马来酸氯苯那敏0.5mg,人工牛黄5mg,辅料为:蔗糖。 |
神香草、铁线蕨、甘草浸膏、小茴香、芹菜子、胡芦巴、芸香草、玫瑰花、荨麻子。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类白色、淡黄色至黄色或淡橙色颗粒。 |
本品为浅棕色至棕褐色的颗粒;味甜。 |
注意事项 |
1.用药3-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3.1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4.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 5.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6.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尚不明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