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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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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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6袋 |
7g*12袋 |
生产企业 |
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湖北金龙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3023496 |
国药准字Z42020583 |
说明 | ||
适应症 |
适用于缓解儿童普通感冒及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四肢酸痛、打喷嚏、流鼻涕、鼻塞、咽痛等症状。 |
辛凉解表,清热解毒。用于感冒发热,头痛咳嗽,咽喉疼痛。 |
用法用量 |
温水冲服。1~3岁,10~15公斤,0.5~1袋;4~6岁,16~21公斤,1~1.5袋;一日3次,7~9岁,22~27公斤,1.5~2袋;10~12岁,28~32公斤,2~2.5袋。一日3次。 |
开水冲服。一次7g,一日3次。 |
副作用 |
有时有轻度头晕、乏力、恶心、上腹不适、口干、食欲缺乏和皮疹等,可自行恢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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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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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袋含对乙酰氨基酚125毫克,马来酸氯苯那敏0.5毫克,人工牛黄5毫克。 |
金银花、大青叶、板兰根、鱼腥草、薄荷、淡豆豉、淡竹叶、陈皮、甘草。 |
性状 |
本品为淡橙黄色颗粒。 |
仁和金青感冒颗粒为黄棕色的颗粒;味甜、微苦,具有清凉感。 |
注意事项 |
1.不建议家长或监护人自行给2岁以下婴幼儿使用本品,应在医师或药师的指导下使用。应严格按照药品说明书用法用量使用,避免用药过量。2.用药3-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3.服用小儿氨酚黄那敏颗粒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4.1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应避免合并使用含有相同或相似活性成份的抗感冒药。6.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7.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仁和金青感冒颗粒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3.不适用于风寒感冒,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本品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6.小儿、年老体弱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脾胃虚寒,症见腹痛、喜暖、泄泻者慎用。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