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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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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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对乙酰氨基酚0.125g,人工牛黄5mg,马来酸氯苯那敏0.5mg |
每片重0.3g(每片相当于总药材1g) |
生产企业 |
吉林万通药业集团梅河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昆明中药厂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2024971 |
国药准字Z53020772 |
说明 | ||
适应症 |
适用于缓解儿童普通感冒及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四肢酸痛、打喷嚏、流鼻涕、鼻塞、咽痛等症状。 |
散风清热,解毒利咽。用于感冒发热,咳嗽,咽喉肿痛,乳蛾,目赤肿痛。 |
用法用量 |
温水冲服。1-3岁,10-15公斤,一次0.5-1袋,一日3次;4-6岁,16-21公斤,一次1-1.5袋,一日3次;7-9岁,22-27公斤,一次1.5-2袋,一日3次;10-12岁,28-32公斤,一次2-2.5袋,一日3次。 |
口服。一次6片,一日3次。 |
副作用 |
有时有轻度头晕、乏力、恶心、上腹不适、口干、食欲缺乏和皮疹等,可自行恢复。 |
尚不明确。 |
禁忌 |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袋含对乙酰氨基酚125毫克,马来酸氯苯那敏0.5毫克,人工牛黄5毫克。辅料为:蔗糖、阿司帕坦、甜菊素、食用香精。 |
臭灵丹、蒲公英、千里光。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类白色,淡黄色至黄色或淡橙黄色颗粒,气微,味甜。 |
本品为糖衣片,除去糖衣后显棕褐色;味微苦。 |
注意事项 |
1.用药3-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3.1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4.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 5.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6.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 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 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 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 4 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 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6 小儿、年老体弱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 脾胃虚寒,症见腹痛、喜暖、泄泻者慎用。 8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