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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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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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复方 |
10粒 |
生产企业 |
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酒泉大得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4024086 |
国药准字H62021035 |
说明 | ||
适应症 |
适用于缓解儿童普通感冒及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四肢酸痛、打喷嚏、流鼻涕、鼻塞、咽痛等症状。 |
适用于缓解普通感冒及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四肢酸痛、打喷嚏、流鼻涕、鼻塞、咽痛等症状。 |
用法用量 |
温开水冲服,12岁以下儿童用量见下表:2~3岁12~14公斤0.5~1袋/次;4~6岁16~20公斤1~1.5袋/次;7~9岁22~26公斤1.5~2袋/次;10~12岁28~32公斤2~2.5袋/次;一日3次。 |
口服。成年人,一次1~2粒,一日3次 |
副作用 |
有时有轻度头晕、乏力、恶心、上腹不适、口干、食欲缺乏和皮疹等,可自行恢复。 |
有时有轻度头晕、乏力、恶心、上腹不适、口干、食欲缺乏和皮疹等,可自行恢复。 |
禁忌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2.新生儿或早产儿禁用。3.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袋含对乙酰氨基酚125毫克,马来酸氯苯那敏0.5毫克,人工牛黄5毫克。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粒含对乙酰氨基酚250毫克,咖啡因15毫克,马来酸氯苯那敏1毫克,人工牛黄10毫克。辅料为:倍他环糊精、淀粉、糊精、蔗糖。 |
性状 |
本品为淡黄色至黃色或淡橙黄色颗粒。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着色混合颗粒。 |
注意事项 |
1.用药3-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3.1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4.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5.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6.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用药3~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3.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 4.不宜大量或长期用药,以防引起造血系统和肝、肾脏损害。如服用过量,请立即向医务人员求助。 5.交叉过敏反应,少数对阿司匹林过敏发生哮喘的病人,服用本品后可能发生轻度支气管痉挛性反应。 6.下列情况应慎用:乙醇中毒、肝病或病毒性肝炎时,有增加肝脏毒性作用的危险;肾功能不全,虽可偶用,但如长期大量应用,有增加肾脏毒性的危险。 7.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8.前列腺肥大、青光眼等患者以及老年人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9.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10.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11.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12.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13.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4.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5.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