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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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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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复方 |
5gx6袋 |
生产企业 |
沧州得能制药有限公司 |
吉林省东盟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3023565 |
国药准字H22025380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感冒、发热、头痛、神经痛及风湿痛等。 |
用于儿童发热、头疼、关节痛等感冒症状。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片,每日3次,或遵医嘱。 |
口服。温开水冲服,1-2岁每次半袋;3-4周岁一次3/4袋;5-9周岁1袋/次;一日三次或遵医嘱。 |
副作用 |
本复方所含氨基比林均有明显不良反应。服用氨基比林可有呕吐、皮疹、发热、大量出汗及发生口腔炎等,少数可致中性粒细胞缺乏、再生障碍性贫血,渗出性红斑、剥脱性皮炎、龟头糜烂等。 |
1、长期大量使用可发生血小板减少症及肝脏损害,甚至出现黄疸;原有肾功能不全的患者,可使肾功能损害进一步加重。 2、偶见胸闷、咽喉痛、疲劳、虚弱感、心悸或皮肤瘀斑、出血倾向、嗜睡、痰液粘稠。 |
禁忌 |
1.对氨基比林、咖啡因、马来酸氯苯那敏过敏者禁用; 2.胃溃疡患者禁用; 3.新生儿或早产儿禁用。 |
1、对氨基比林,咖啡因或马来酸氯苯那敏过敏者禁用。 2、胃溃疡患者禁用。 3、新生儿或早产儿禁用。 |
成分 |
酚氨咖敏片是由乙酰氨基酚组成的复方制剂,不含PPA,对于以发烧、鼻塞、流涕、打喷嚏为主要症状的感冒,疗效显著,可快速缓解症状。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每袋含氨基比林、对乙酰氨基酚、咖啡因、马来酸氯苯那敏。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片 |
本品为的着色的颗粒;味甜。 |
注意事项 |
1.本品长期服用可导致肾脏损害,严重者可致肾乳头坏死或尿毒症,甚至可能诱发肾盂癌和膀胱癌; 2.氨基比林在胃酸下与食物发生作用,可形成致癌性亚硝基化合物,特别是亚硝胺,因此有潜在致癌性; 3.不宜长久使用,以免发生中性粒细胞缺乏,用药超过1周要定期检查血象; 4.长期服用可造成依赖性,并产生耐受; 5.对各种创伤性剧痛和内脏平滑肌绞痛无效; 6.本品不可应用于下呼吸道感染和哮喘发作的患者(因可使痰液变稠而加重疾病); 7.交叉过敏,对其他抗组胺药或下列药品过敏者,对本品也可能过敏,如麻黄碱、肾上腺素、异丙肾上腺素、间羟异丙肾上腺素(羟喘)、去甲肾上腺素等拟交感神经药,对碘过敏者对本品可能也过敏; 8.下列情况慎用:膀胱颈部梗阻、幽门十二指肠梗阻、消化性溃疡所致幽门狭窄、心血管疾病、青光眼(或有青光眼倾向者)、高血压、高血压危象、甲状腺肌能亢进、前列腺肥大体征明显时; 9.驾驶机动车辆、操作机器及高空作业者不宜服用。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交叉过敏反应:对阿司匹林过敏者对本品一般不过敏。对安乃近等吡唑酮类药品过敏者忌用。 2、新生儿及早产儿不宜使用。 3、下列情况慎用:乙醇中毒,肝病或病毒性肝炎,肾功能不全。 4、本品不宜大量长期使用。大量使用或长期治疗期间应定期作造血功能及肝功能检查。 5、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6、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