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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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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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复方 |
每丸重1.5g |
生产企业 |
江苏长江药业有限公司 |
包头中药有限责任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2026347 |
国药准字Z15021222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感冒、发热、头痛、神经痛及风湿痛等。 |
疏风镇惊,化痰导滞,用于小儿风寒感冒,停食停乳,发热鼻塞,咳嗽痰多,呕吐泄泻。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片,每日3次,或遵医嘱。 |
口服,一次一丸,一日2-3次。 |
副作用 |
本复方所含氨基比林均有明显不良反应。服用氨基比林可有呕吐、皮疹、发热、大量出汗及发生口腔炎等,少数可致中性粒细胞缺乏、再生障碍性贫血,渗出性红斑、剥脱性皮炎、龟头糜烂等。 |
尚不明确 |
禁忌 |
1.对氨基比林、咖啡因、马来酸氯苯那敏过敏者禁用; 2.胃溃疡患者禁用; 3.新生儿或早产儿禁用。 |
孕妇禁用 |
成分 |
酚氨咖敏片是由乙酰氨基酚组成的复方制剂,不含PPA,对于以发烧、鼻塞、流涕、打喷嚏为主要症状的感冒,疗效显著,可快速缓解症状。 |
紫苏叶、广藿香、薄荷、羌活、陈皮、白附子(制)、胆南星、芥子(炒)、川贝母、槟榔、山楂(炒)、茯苓、六神曲(炒)、麦芽(炒)、琥珀、冰片、天麻、钩藤、僵蚕(炒)、蝉蜕、全蝎、人工牛黄、雄黄、滑石、朱砂。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片 |
本品为橙黄色至棕黄色的大蜜丸;气微香,味微苦, 有辛凉感。 |
注意事项 |
1.本品长期服用可导致肾脏损害,严重者可致肾乳头坏死或尿毒症,甚至可能诱发肾盂癌和膀胱癌; 2.氨基比林在胃酸下与食物发生作用,可形成致癌性亚硝基化合物,特别是亚硝胺,因此有潜在致癌性; 3.不宜长久使用,以免发生中性粒细胞缺乏,用药超过1周要定期检查血象; 4.长期服用可造成依赖性,并产生耐受; 5.对各种创伤性剧痛和内脏平滑肌绞痛无效; 6.本品不可应用于下呼吸道感染和哮喘发作的患者(因可使痰液变稠而加重疾病); 7.交叉过敏,对其他抗组胺药或下列药品过敏者,对本品也可能过敏,如麻黄碱、肾上腺素、异丙肾上腺素、间羟异丙肾上腺素(羟喘)、去甲肾上腺素等拟交感神经药,对碘过敏者对本品可能也过敏; 8.下列情况慎用:膀胱颈部梗阻、幽门十二指肠梗阻、消化性溃疡所致幽门狭窄、心血管疾病、青光眼(或有青光眼倾向者)、高血压、高血压危象、甲状腺肌能亢进、前列腺肥大体征明显时; 9.驾驶机动车辆、操作机器及高空作业者不宜服用。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不可直接整丸吞服,建议嚼服或掰碎后吞服。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