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射用促肝细胞生长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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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注射用促肝细胞生长素

注射用苦参素

规格

80mg

按C15H24N2O2.H2O计 0.3g
生产企业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丽珠集团丽珠制药厂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66333

国药准字H20050927
说明
适应症

用于各种重型病毒性肝炎(急性、亚急性、慢性重症肝炎的早期或中期)的辅助治疗。

1、用于慢性乙型病毒性肝炎的治疗。2、肿瘤放、化疗引起的白细胞低下,其它原因引起的白细胞减少症。

用法用量

静脉注射:

本品80~100mg加入10%葡萄糖液250ml缓慢静脉点滴,每日1次,疗程视病情而定,一般为4~6周,慢性重型肝炎,疗程为8~12周。

肌肉注射:

本品40mg,用0.9%氯化钠注射液稀释后也可用于肌肉注射,每日2次。

肌肉注射。用于慢性乙肝的治疗,每日1次,每次400-600mg。用于升高白细胞,每日2次,每次200mg。

副作用

1、个别病例可出现低热和皮疹,可自行缓解。2、全身性反应:过敏性休克、过敏样反应、发热、寒战、高热、畏寒、疼痛、乏力、多汗。3、皮肤及其附件:皮疹、瘙痒、斑丘疹、荨麻疹、红斑疹。4、消化系统:恶心、呕吐、腹痛、口干。5、呼吸系统:胸闷、呼吸困难、呼吸急促、憋气。6、心脑血管系统:心悸、心慌、潮红、紫绀、低血压。7、神经系统损害:头晕、头痛、抽搐。8、用药部位:注射部位疼痛、局部麻木、静脉炎。

肌肉注射时,个别患者注射后出现局部疼痛,改为深部注射后可减轻,常内阻的不良反应有头晕,恶主,呕吐,口苦,腹泻,上腹不适或疼痛,偶见皮疹,胸闷,发热,症状一般可自行缓解,个别病人可出现注射部位发红。

禁忌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有严重血液,心,肝,肾及内分泌疾患者禁用。

成分

健康新生乳牛(或乳猪)肝脏中提取的小分子量生物活性多肽物质

本品为几乎无色或黄色澄明液体。

性状

本品为乳白色或微黄色冻干品。

本品为几乎无色或黄色澄明液体。

注意事项

1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尚无儿童用药经验。 2 长期使用应密切注意肝功能变化,严重肝功能不全患者慎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