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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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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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5mg |
0.25g*100片 |
生产企业 |
无锡凯夫制药有限公司 |
广西济民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6964 |
国药准字Z45020057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急性胆囊炎、慢性胆囊炎发作,其他胆道疾病并发急性感染及慢性浅表性胃炎、慢性浅表性萎缩性胃炎。 |
清热,祛湿,利胆。用于肝胆湿热引起的口苦、胁痛;急性胆囊炎、胆管炎。 |
用法用量 |
肌内注射: 一次1mg(每1mg以1ml氯化钠注射液溶解),一日2~4次,或遵医嘱。 急性胆道感染: 一次1~2mg,每6~8小时1次。急性症状控制后改为一日2次,一次1~2mg。一疗程为7~10日。 静脉滴注: 一次2.5mg~5mg(5%葡萄糖注射液或0.9%NaCl注射液稀释后使用),或遵医嘱。 |
口服。一次6片,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未见有关严重不良反应报道,如有上腹不适或轻微腹泻,停药后症状可消失。 |
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皮疹、头晕、头痛、乏力、过敏样反应、过敏性休克、全身抽搐、失眠、心悸、呼吸困难等。 |
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成分 |
亮菌甲素 |
穿心莲、溪黄草、苦木。 |
性状 |
本品为黄色或淡黄色疏松块状物。 |
本品为糖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灰绿色至褐绿色;味苦。 |
注意事项 |
严重胆道梗阻及化脓性胆管炎慎用。 |
1.非肝胆湿热证患者,如脾胃虚寒证等不宜使用。 2.过敏体质者慎用。 3.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如使用应定期监测肝肾功能。 4.合并胆道梗阻时不宜使用。 5.使用过程中应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如发热、黄疸、上腹痛等症加重时应及时请外科诊治。 6.本品中苦木有小毒,不宜久服。 7.本品疗程建议不超过2周。 8.服药期间饮食宜清淡,忌食油腻及辛辣食物,并戒酒。 9.孕妇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