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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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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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复方 |
0.12g |
生产企业 | 海南海力制药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53021870 |
国药准字H20050264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感冒、发热、头痛、神经痛及风湿痛等。 |
减轻感冒、过敏性鼻炎、鼻炎及鼻窦炎引起的鼻充血鼻塞、流鼻涕等症状。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片,每日3次,或遵医嘱。 |
口服。成人一次0.12g(1片),一天2次。 |
副作用 |
本复方所含氨基比林均有明显不良反应。服用氨基比林可有呕吐、皮疹、发热、大量出汗及发生口腔炎等,少数可致中性粒细胞缺乏、再生障碍性贫血,渗出性红斑、剥脱性皮炎、龟头糜烂等。 |
有较轻的兴奋作用、失眠、头痛。 |
禁忌 |
1.对氨基比林、咖啡因、马来酸氯苯那敏过敏者禁用; 2.胃溃疡患者禁用; 3.新生儿或早产儿禁用。 |
严重的高血压、冠心病、服用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及对盐酸伪麻黄碱敏感或不能耐受的患者禁用。 |
成分 |
酚氨咖敏片是由乙酰氨基酚组成的复方制剂,不含PPA,对于以发烧、鼻塞、流涕、打喷嚏为主要症状的感冒,疗效显著,可快速缓解症状。 |
本品主要成分为盐酸伪麻黄碱,其化学名称为[S-(R*,R*)]-a-1[1-(甲氨基)乙基]-苯甲醇盐酸盐。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片 |
本品为白色片或类白色片。 |
注意事项 |
1.本品长期服用可导致肾脏损害,严重者可致肾乳头坏死或尿毒症,甚至可能诱发肾盂癌和膀胱癌; 2.氨基比林在胃酸下与食物发生作用,可形成致癌性亚硝基化合物,特别是亚硝胺,因此有潜在致癌性; 3.不宜长久使用,以免发生中性粒细胞缺乏,用药超过1周要定期检查血象; 4.长期服用可造成依赖性,并产生耐受; 5.对各种创伤性剧痛和内脏平滑肌绞痛无效; 6.本品不可应用于下呼吸道感染和哮喘发作的患者(因可使痰液变稠而加重疾病); 7.交叉过敏,对其他抗组胺药或下列药品过敏者,对本品也可能过敏,如麻黄碱、肾上腺素、异丙肾上腺素、间羟异丙肾上腺素(羟喘)、去甲肾上腺素等拟交感神经药,对碘过敏者对本品可能也过敏; 8.下列情况慎用:膀胱颈部梗阻、幽门十二指肠梗阻、消化性溃疡所致幽门狭窄、心血管疾病、青光眼(或有青光眼倾向者)、高血压、高血压危象、甲状腺肌能亢进、前列腺肥大体征明显时; 9.驾驶机动车辆、操作机器及高空作业者不宜服用。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甲亢、糖尿病、缺血性心脏病、眼压高、高血压、前列腺肥大及对拟交感神经药敏感的患者慎用。 2.服用其它的拟交感神经药、减轻鼻黏膜充血药时,应慎用。 3.请将此药放在儿童触摸不到的地方存放。万一发生过量服用,请立即与急救中心联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