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每丸重9g | |
生产企业 |
长春海外制药集团有限公司 |
黑龙江葵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2021971 |
国药准字Z23021499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解毒,凉血活血。用于热毒壅滞、气滞血瘀所致的系统性红斑狼疮。 |
养血化瘀,舒肝调经。用于气滞血瘀所致的月经不调,痛经,症见月经量少有血块、经行后期或前后不定、经行小腹胀痛。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5.4g,一日2次;系统性红斑狼疮急性期;一次服用量加1倍,一日3次。 |
口服。一次1丸,一日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孕妇忌服。 |
成分 |
金银花、连翘、蒲公英、黄连、地黄、大黄(酒炒)、甘草、蜈蚣(去头尾足)、赤芍、当归、丹参、玄参、桃仁(炒)、红花、蝉蜕、浙贝母。 |
益母草、柴胡、当归、川芎、白芍、木香 |
性状 |
本品为黑色的包衣水蜜丸,除去包衣显棕褐色至黑褐色;气微,味辛、涩、微苦。 |
为黑棕色的大蜜丸;气微香,味苦。 |
注意事项 |
孕妇禁用。 |
1.忌辛辣、生冷食物。2.感冒发热病人不宜服用。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青春期少女及更年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平素月经正常,突然出现月经过少,或经期错后,或阴道不规则出血者应去医院就诊。6.服药1个月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