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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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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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氨基比林0.1g,对乙酰氨基酚126mg,咖啡因30mg,马来酸氯苯那敏2mg。 |
每10ml含愈创木酚甘油醚200毫克,盐酸溴己新8毫克 |
生产企业 |
山西新宝源制药有限公司 |
惠氏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4023096 |
国药准字H20090078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感冒、发热、头痛、神经痛及风湿痛等。 |
用于急慢性上呼吸道感染缓(如普通感冒等)、急慢性支气管炎盒支气管扩张引起的痰液粘稠,痰多不易咳出的患者。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片,每日3次,或遵医嘱。 |
口服。成人及12岁以上者:每次10毫升,需要时每8小时服用一次,一日不超过3次。12岁以下儿童用量详见说明书。2-6岁儿童服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副作用 |
本复方所含氨基比林均有明显不良反应。服用氨基比林可有呕吐、皮疹、发热、大量出汗及发生口腔炎等,少数可致中性粒细胞缺乏、再生障碍性贫血,渗出性红斑、剥脱性皮炎、龟头糜烂等。 |
可见恶心、呕吐、腹泻、消化不良、腹胀、头晕、头疼、心悸、失眠、皮疹和盗汗,偶见一过性轻度血清转氨酶升高,停药后可自行消除。 |
禁忌 |
1.对氨基比林、咖啡因、马来酸氯苯那敏过敏者禁用; 2.胃溃疡患者禁用; 3.新生儿或早产儿禁用。 |
1.肺出血、肾炎盒急性肠胃炎患者禁用。2.妊娠3个月内妇女禁用。3.2岁以下儿童禁用。 |
成分 |
酚氨咖敏片是由乙酰氨基酚组成的复方制剂,不含PPA,对于以发烧、鼻塞、流涕、打喷嚏为主要症状的感冒,疗效显著,可快速缓解症状。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10毫升含愈创木酚甘油醚200mg,盐酸溴已新8毫克;辅料为:枸橼酸、苯甲酸钠、糖精钠、山梨酸、聚乙烯吡咯烷酮K90、麦芽酚、诱惑红、樱桃香精、香草香精、纯水。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片 |
本品为红色的澄清液体;气香、味甜。 |
注意事项 |
1.本品长期服用可导致肾脏损害,严重者可致肾乳头坏死或尿毒症,甚至可能诱发肾盂癌和膀胱癌; 2.氨基比林在胃酸下与食物发生作用,可形成致癌性亚硝基化合物,特别是亚硝胺,因此有潜在致癌性; 3.不宜长久使用,以免发生中性粒细胞缺乏,用药超过1周要定期检查血象; 4.长期服用可造成依赖性,并产生耐受; 5.对各种创伤性剧痛和内脏平滑肌绞痛无效; 6.本品不可应用于下呼吸道感染和哮喘发作的患者(因可使痰液变稠而加重疾病); 7.交叉过敏,对其他抗组胺药或下列药品过敏者,对本品也可能过敏,如麻黄碱、肾上腺素、异丙肾上腺素、间羟异丙肾上腺素(羟喘)、去甲肾上腺素等拟交感神经药,对碘过敏者对本品可能也过敏; 8.下列情况慎用:膀胱颈部梗阻、幽门十二指肠梗阻、消化性溃疡所致幽门狭窄、心血管疾病、青光眼(或有青光眼倾向者)、高血压、高血压危象、甲状腺肌能亢进、前列腺肥大体征明显时; 9.驾驶机动车辆、操作机器及高空作业者不宜服用。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请勿超过推荐剂量。2.服用本品超过一周,症状不缓解,并时有反复或伴有发热,皮疹,持续头疼,请停服并立即就医。儿童服用本品三天,症状仍不缓解或有反复或伴有发热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3.对患有急慢性支气管炎盒支气管扩张病人,可能会需要加用抗生素以进行抗感染治疗。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5.孕妇、哺乳期妇女慎用。6.因吸烟、哮喘、肺气肿等引起的持续或慢性咳嗽,请服用前咨询医师。7.有消化道溃疡史者应慎用。8.患有肝、肾或胃部疾病或肺出血者,请服用前咨询医师或药师。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10.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11.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