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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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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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15粒重1g |
每粒重0.25g |
生产企业 |
杭州胡庆余堂药业有限公司 |
吉林吉尔吉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3020076 |
国药准字Z22020091 |
说明 | ||
适应症 |
益气,固表,止汗。用于表虚不固,自汗恶风,面色晄白,或体虚易感风邪者。 |
补肝肾,益气活血。用于乙型肝炎,辨证属于肝肾两虚证候。临床表现为:肝区隐痛不适,全身乏力,腰膝酸软,气短心悸,自汗,头晕,纳少,舌淡,脉弱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6克,一日3次。 |
口服,一次4粒,一日 3次;儿童酌减或遵医嘱。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阴虚盗汗者忌用。 |
尚不明确 |
成分 |
黄芪、白术(炒)、防风。 |
何首乌、当归、沙苑子、丹参、人参、虎杖、贯众、明矾、石榴皮、麻黄、肉桂 |
性状 |
本品为淡黄色的水丸;味微甜。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褐色的粉末;味苦。 |
注意事项 |
1.忌油腻食物。2.本品宜饭前服用。3.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孕妇、高血压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服药2周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明显改善,或症状加重者,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连续使用不得超过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3、高血压、心脏病、胃肠道阻塞性疾患、甲状腺机能亢进、溃疡性结肠炎、反流性食管炎、肾功能不全患者慎用。 4、低磷血症(如吸收不良综合征)患者不宜长期大量服用。 5、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