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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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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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15粒重1g |
每丸重9克 |
生产企业 |
杭州胡庆余堂药业有限公司 |
湖南省湘中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3020076 |
国药准字Z43020832 |
说明 | ||
适应症 |
益气,固表,止汗。用于表虚不固,自汗恶风,面色晄白,或体虚易感风邪者。 |
补气益肾,养血调经。用于气虚血亏,肝肾不足引起:体质虚弱,腰膝酸软,头晕耳鸣,自汗盗汗,失眠多梦,肾寒精冷,宫寒带下,月经不调。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6克,一日3次。 |
口服,一次1丸,一日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不良反应。 |
禁忌 |
阴虚盗汗者忌用。 |
孕妇忌服。 |
成分 |
黄芪、白术(炒)、防风。 |
人参、鹿茸、山茱萸、桂圆、地黄、熟地黄、白芍、龟甲、鳖甲、阿胶、杜仲、续断、天冬、茯苓、酸枣、酸枣仁、琥珀、艾叶、泽泻、乳香、廷胡索、陈皮、没药。铺料为炼蜜。 |
性状 |
本品为淡黄色的水丸;味微甜。 |
本品为棕黑色的水蜜丸,气微香,味微甜、苦。 |
注意事项 |
1.忌油腻食物。2.本品宜饭前服用。3.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孕妇、高血压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服药2周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明显改善,或症状加重者,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生冷、油腻食物,忌气恼。2.外感或实热内盛者不宜服用。3.服本药时不宜同时服用藜芦、五灵脂、皂荚或其制剂;不宜喝茶和吃萝卜,以免影响药效。4.本品宜饭前服用。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服药2周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