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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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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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袋装7g、12g |
每粒重1.5克 |
生产企业 |
三金集团湖南三金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黑龙江天辰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5021647 |
国药准字Z20093134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解毒,辛凉解表,清暑利湿,生津利咽。用于外感风热引起的感冒咳嗽,咽喉炎,口干,咽喉肿痛,小便短赤,预防中暑。 |
疏风解表,清热解毒。用于外感风热所致的感冒,症见发热、咳嗽、咽痛;上呼吸道感染见上述证候者。 |
用法用量 |
用开水冲服,一次1袋,一日3次。 |
直肠给药。小儿一次1粒,一日2~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虚症带下表现为带下清稀,无臭。 |
禁忌 |
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
忌食辛辣、少进油腻。 |
成分 |
玉叶金花、金银花、菊花、野菊花、岗梅、山芝麻、积雪草。 |
金银花、黄芩、连翘;辅料为半合成脂肪酸酯。 |
性状 |
本品为棕黄色至棕色的颗粒;味甜、微苦涩。 |
本品为棕色或深棕色的栓剂。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适用于风热感冒或兼挟暑湿者。症见:发热恶寒,汗出热不退,鼻塞流涕,咳嗽,咽痛,头痛,身重倦怠,口干口渴,小便短赤。 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6.小儿、年老体弱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为直肠给药,禁止内服。2.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3.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4.婴幼儿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脾虚易腹泻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6.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7.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