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每粒装0.5g |
0.5g*36粒 |
生产企业 |
葵花药业集团(佳木斯)有限公司 |
四川省新鹿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3021277 |
国药准字Z20053690 |
说明 | ||
适应症 |
补血益气,健脾暖胃,祛风湿,壮筋骨。用于男女体弱,头晕目眩,食欲不振,腰酸骨痛。 |
清肝胆,利湿热。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头晕目赤,耳鸣耳聋,耳部疼痛,胁痛口苦。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3~5粒,一日2次 |
口服,一次4粒,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少数患者可见恶心、腹痛、腹泻等消化道反应。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孕妇忌服。 |
成分 |
蛤蚧、熟地黄、狗脊、续断(盐制)、骨碎补(炒)、党参、黄芪、黄精、杜仲、巴戟天(盐制)、山药、茯苓等18味。 |
龙胆、柴胡、黄芩、栀子(炒)、泽泻、木通、车前子(盐炒)、当归、地黄、甘草 |
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黄色的粉末;气香,味微甜。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黄色颗粒及粉末;味苦。 |
注意事项 |
1.忌油腻食物。2.孕妇慎用。3.外感或实热内盛者不宜服用蛤蚧大补胶囊。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本品宜饭前服用。6.服药二周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明显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刺激性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有高血压、心律失常、心脏病、肝病、肾病、糖尿病等慢性病严重者,以及正在接受其他治疗的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年老体弱,大便溏软者慎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3天症状未改善,或出现其他严重症状时,应停药,并去医院就诊。6.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