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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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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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5万博来霉素单位(相当于15个USP博来霉素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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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瀚晖制药有限公司 |
浙江仙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5883 |
国药准字H33022094 |
说明 | ||
适应症 |
适用于头颈部、食管、皮肤、宫颈、阴道、外阴、阴茎的鳞癌、霍其金病及恶性淋巴瘤、睾丸癌及癌性胸腔积液等。 |
主要用于过敏性与自身免疫性炎症性疾病。多用于结缔组织病、活动性风湿病、类风湿性关节炎、红斑狼瘡、严重支气管哮喘、严重皮炎、溃疡性结肠炎、急性白血病等,也用于某些严重感染及中毒、恶性淋巴瘤的综合治疗。 |
用法用量 |
肌内、静脉及动脉注射,成人15mg/次,1次/日或2次~3次/周,总量不超过400mg;小儿每次按体表面积10mg/m2。第1次用药时,先肌注1/3量,若无反应再将全部剂量注射完。静脉注射应缓慢,不少于10min。 |
一般剂量静脉注射每次2-20mg;静脉滴注时,应以5%葡萄糖注射液稀释,可2-6小时重复给药至病情稳定,但大剂量连续给药一般不超过72小时。还可用于缓解恶性肿瘤所致的脑水肿,首剂静脉推注10mg,随后每6小时肌内注射4mg,一般12-24小时患者可有所好转,2-4天后逐渐减量,5-7天停药。对不宜手术的脑肿瘤,首剂可静脉推注50mg,以后每2小时重复给予8mg,数天后再减至每天2mg,分2-3次静脉给予。用于鞘内注射每次5mg,间隔1-3周注射一次;关节腔内注射一般每次0.8-4mg,按关节腔大小而定。 |
副作用 |
1、肺。10%-23%的用药患者可出现肺毒性,表现为呼吸困难、咳嗽、胸痛、肺部啰音等,导致非特异性肺炎和肺纤维化,甚至快速死于肺纤维化。用药400mg的患者,肺功能失常发生率约为l0%,l%~2%患者死于肺纤维化;用药500mg以上的患者死亡率可达3%~5%。应随时注意肺部纤维化,尤其注意肺活量、一氧化碳扩散容积、动脉内氧气分压等指标、胸部放射科照片检查,当发现肺部异常时,应立即停止用药,并适当的对症治疗。老年病人和心肺机能不良的病人,应特别注意,要减少用药剂量或延长用药间隔时间。 2、皮肤毛发。可引起手指、脚趾、关节处皮肤肥厚和色素沉着,引起趾甲变色脱落、脱发。 3、血液系统。本品引起骨髓抑制作用较轻微。 4、心脏。本品可能引起心电图改变、心包炎症状,但可自然消失,无长期的心脏后遗症。 5、肝。本品可能引起肝细胞脂肪浸润伴肝肿大。 6、消化道。少数患者有食欲缺乏、恶心,少见呕吐、腹泻、口腔炎及口腔溃破。 7、坏死引起出血。治疗期间可出现肿瘤坏死引起出血,应特别注意。 8、口腔炎。用药量达至l50mg(效价)时,有时可出现口腔炎,停药后可自行恢复。 9、静脉炎。长期静脉用药,可出现注射部位周围静脉壁变硬,此时应改成肌肉注射;反复肌肉注射会引起局部硬结,应经常改变注射部位。 10、其它。约l/3患者于用药后3-5小时可出现发热,一般38℃左右,个别有高热,常在几小时后体温自行下降。还可出现肿瘤局部疼痛、头痛、头部沉痛感、恶性腹泻、残尿感、药物皮疹,偶见过敏性休克。 |
1.结核病、急性细菌性或病毒性感染患者应用时,必须给予适当的抗感染治疗。2.长期服药后,停药前应逐渐减量。3.糖尿病、骨质疏松症、肝硬化、肾功能不良、甲状腺功能低下患者慎用。 |
禁忌 |
发热病人及白细胞低于2.5×109/L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博来霉素A2,博来霉素B2。 |
本品主要成份为:地塞米松磷酸钠 |
性状 |
本品白色至淡黄色冻干疏松块状物。 |
本品为无色的澄明液体。 |
注意事项 |
70岁以上老年病人、肺功能损害及肝肾功能损害者慎用。注射用盐酸博来霉素不宜用于肺部放射治疗病人。淋巴瘤病人易引起高热、过敏、休克,用药前应作好充分准备。 |
1.结核病、急性细菌性或病毒性感染患者应用时,必须给予适当的抗感染治疗。2.长期服药后,停药前应逐渐减量。3.糖尿病、骨质疏松症、肝硬化、肾功能不良、甲状腺功能低下患者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