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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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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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5万博来霉素单位(相当于15个USP博来霉素单位) |
0.75mg |
生产企业 |
瀚晖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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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5883 |
国药准字H34021988 |
说明 | ||
适应症 |
适用于头颈部、食管、皮肤、宫颈、阴道、外阴、阴茎的鳞癌、霍其金病及恶性淋巴瘤、睾丸癌及癌性胸腔积液等。 |
主要用于过敏性与自身免疫性炎症性疾病。如结缔组织病,严重的支气管哮喘,皮炎等过敏性疾病,溃疡性结肠炎,急性白血病,恶性淋巴瘤等。此外,本药还用于某些肾上腺皮质疾病的诊断——地塞米松抑制试验。 |
用法用量 |
肌内、静脉及动脉注射,成人15mg/次,1次/日或2次~3次/周,总量不超过400mg;小儿每次按体表面积10mg/m2。第1次用药时,先肌注1/3量,若无反应再将全部剂量注射完。静脉注射应缓慢,不少于10min。 |
口服,成人开始剂量为一次0.75~3.00mg(1~4片),一日2~4次。维持量约一日0.75mg(1片),视病情而定。 |
副作用 |
1、肺。10%-23%的用药患者可出现肺毒性,表现为呼吸困难、咳嗽、胸痛、肺部啰音等,导致非特异性肺炎和肺纤维化,甚至快速死于肺纤维化。用药400mg的患者,肺功能失常发生率约为l0%,l%~2%患者死于肺纤维化;用药500mg以上的患者死亡率可达3%~5%。应随时注意肺部纤维化,尤其注意肺活量、一氧化碳扩散容积、动脉内氧气分压等指标、胸部放射科照片检查,当发现肺部异常时,应立即停止用药,并适当的对症治疗。老年病人和心肺机能不良的病人,应特别注意,要减少用药剂量或延长用药间隔时间。 2、皮肤毛发。可引起手指、脚趾、关节处皮肤肥厚和色素沉着,引起趾甲变色脱落、脱发。 3、血液系统。本品引起骨髓抑制作用较轻微。 4、心脏。本品可能引起心电图改变、心包炎症状,但可自然消失,无长期的心脏后遗症。 5、肝。本品可能引起肝细胞脂肪浸润伴肝肿大。 6、消化道。少数患者有食欲缺乏、恶心,少见呕吐、腹泻、口腔炎及口腔溃破。 7、坏死引起出血。治疗期间可出现肿瘤坏死引起出血,应特别注意。 8、口腔炎。用药量达至l50mg(效价)时,有时可出现口腔炎,停药后可自行恢复。 9、静脉炎。长期静脉用药,可出现注射部位周围静脉壁变硬,此时应改成肌肉注射;反复肌肉注射会引起局部硬结,应经常改变注射部位。 10、其它。约l/3患者于用药后3-5小时可出现发热,一般38℃左右,个别有高热,常在几小时后体温自行下降。还可出现肿瘤局部疼痛、头痛、头部沉痛感、恶性腹泻、残尿感、药物皮疹,偶见过敏性休克。 |
本品较大剂量易引起糖尿病、消化道溃疡和类柯兴综合征症状,对下丘脑-垂体-肾上腺轴抑制作用较强。并发感染为主要的不良反应。 |
禁忌 |
发热病人及白细胞低于2.5×109/L者禁用。 |
对本品及肾上腺皮质激素类药物有过敏史患者禁用。高血压、血栓症、胃与十二指肠溃疡、精神病、电解质代谢异常、心肌梗塞、内脏手术、青光眼等患者一般不宜使用。特殊情况下权衡利弊使用,但应注意病情恶化的可能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博来霉素A2,博来霉素B2。 |
16α-甲基-11β,17α,21-三羟基-9α-氟孕甾-1,4-二烯-3,20-二酮-21-醋酸酯。 |
性状 |
本品白色至淡黄色冻干疏松块状物。 |
本品为白色片。 |
注意事项 |
70岁以上老年病人、肺功能损害及肝肾功能损害者慎用。注射用盐酸博来霉素不宜用于肺部放射治疗病人。淋巴瘤病人易引起高热、过敏、休克,用药前应作好充分准备。 |
1 结核病、急性细菌性或病毒性感染患者慎用,必要应用时,必须给予适当的抗感染治疗。 2 长期服药后,停药前应逐渐减量。 3 糖尿病、骨质疏松症、肝硬化、肾功能不良、甲状腺功能低下患者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