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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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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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5万博来霉素单位(相当于15个USP博来霉素单位) |
每片含环磷酰胺50mg,人参茎叶总皂苷50mg。 |
生产企业 |
瀚晖制药有限公司 |
通化茂祥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5883 |
国药准字H22026738 |
说明 | ||
适应症 |
适用于头颈部、食管、皮肤、宫颈、阴道、外阴、阴茎的鳞癌、霍其金病及恶性淋巴瘤、睾丸癌及癌性胸腔积液等。 |
抗肿瘤药。本品适用于恶性淋巴瘤﹑多发性骨髓瘤﹑淋巴细胞白血病﹑神母细胞瘤,骨外骨肉瘤,横纹肌肉瘤,小儿横纹肌肉瘤,卵巢癌,肺癌,乳癌以及各种恶性淋巴瘤。 |
用法用量 |
肌内、静脉及动脉注射,成人15mg/次,1次/日或2次~3次/周,总量不超过400mg;小儿每次按体表面积10mg/m2。第1次用药时,先肌注1/3量,若无反应再将全部剂量注射完。静脉注射应缓慢,不少于10min。 |
口服。成人常用量:一次1片,一日3~4次。 |
副作用 |
1、肺。10%-23%的用药患者可出现肺毒性,表现为呼吸困难、咳嗽、胸痛、肺部啰音等,导致非特异性肺炎和肺纤维化,甚至快速死于肺纤维化。用药400mg的患者,肺功能失常发生率约为l0%,l%~2%患者死于肺纤维化;用药500mg以上的患者死亡率可达3%~5%。应随时注意肺部纤维化,尤其注意肺活量、一氧化碳扩散容积、动脉内氧气分压等指标、胸部放射科照片检查,当发现肺部异常时,应立即停止用药,并适当的对症治疗。老年病人和心肺机能不良的病人,应特别注意,要减少用药剂量或延长用药间隔时间。 2、皮肤毛发。可引起手指、脚趾、关节处皮肤肥厚和色素沉着,引起趾甲变色脱落、脱发。 3、血液系统。本品引起骨髓抑制作用较轻微。 4、心脏。本品可能引起心电图改变、心包炎症状,但可自然消失,无长期的心脏后遗症。 5、肝。本品可能引起肝细胞脂肪浸润伴肝肿大。 6、消化道。少数患者有食欲缺乏、恶心,少见呕吐、腹泻、口腔炎及口腔溃破。 7、坏死引起出血。治疗期间可出现肿瘤坏死引起出血,应特别注意。 8、口腔炎。用药量达至l50mg(效价)时,有时可出现口腔炎,停药后可自行恢复。 9、静脉炎。长期静脉用药,可出现注射部位周围静脉壁变硬,此时应改成肌肉注射;反复肌肉注射会引起局部硬结,应经常改变注射部位。 10、其它。约l/3患者于用药后3-5小时可出现发热,一般38℃左右,个别有高热,常在几小时后体温自行下降。还可出现肿瘤局部疼痛、头痛、头部沉痛感、恶性腹泻、残尿感、药物皮疹,偶见过敏性休克。 |
1.骨髓抑制为最常见的毒性,白细胞往往在给药后10~14天最低,多在第21天恢复正常,血小板减少比其他烷化剂少见;常见的副反应还有恶心﹑呕吐。严重程度与剂量有关。 2.环磷酰胺的代谢产物可产生严重的出血性膀胱炎,大量补充液体可避免。本品也可致膀胱纤维化。 3.当大剂量环磷酰胺(按体重50mg/kg)与大量液体同时给予时,可产生水中毒,可同时给予呋塞米以防止。 4.环磷酰胺可引起生殖系统毒性,如停经或精子缺乏,妊娠初期给药可致畸胎。 5.长期给予环磷酰胺可产生继发性肿瘤。 6.复方环磷酰胺可减轻严重免疫抑制。 7.用于白血病或淋巴瘤治疗时,易发生高尿酸血症及尿酸性肾病。 8.少见的副作用有发热﹑过敏﹑皮肤及指甲色素沉着﹑粘膜溃疡﹑谷丙转氨酶升高﹑荨麻疹﹑口咽部感觉异常或视力模糊。 |
禁忌 |
发热病人及白细胞低于2.5×109/L者禁用。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博来霉素A2,博来霉素B2。 |
环磷酰胺50mg,人参茎叶总皂苷50mg。 |
性状 |
本品白色至淡黄色冻干疏松块状物。 |
白色或类白色疏松块状物或粉末。 |
注意事项 |
70岁以上老年病人、肺功能损害及肝肾功能损害者慎用。注射用盐酸博来霉素不宜用于肺部放射治疗病人。淋巴瘤病人易引起高热、过敏、休克,用药前应作好充分准备。 |
1.下列情况应慎用:骨髓抑制﹑有痛风病史﹑肝功能损害﹑感染﹑肾功能损害﹑肿瘤细胞浸润骨髓﹑有泌尿素结石史﹑以前曾接受过化疗或放射治疗。 2.用药期间须定期检查白细胞计数及分类﹑血小板计数,肾功能(尿素氮 肌酐消除率),肝功能(血清胆红素﹑谷丙转氨酶)及血清尿酸水平。 3.肾功能损害时,环磷酰胺的剂量应减少至治疗量的1/2~1/3。 4.白血病﹑淋巴瘤病人出现尿酸性肾病时,可采用以下的方法预防:大量补液﹑碱化尿液及(或)给予别嘌醇。 5.当肿瘤细胞浸润骨髓或以往的化疗或放射治疗引起严重骨髓抑制,环磷酰胺的剂量应减少至治疗量的1/2~1/3。 6.如有明显的白细胞减少(特别是粒细胞减少)或血小板减少,应停用复方环磷酰胺片。 7.对诊断的干扰:本品可使血清胆碱酯酶减少,血及尿中尿酸水平增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