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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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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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0mg | |
生产企业 |
丽珠集团丽珠制药厂 |
济川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9991149 |
国药准字H20040916 |
说明 | ||
适应症 |
1、胃、十二指肠溃疡的治疗。2、与抗生素合用,根除幽门螺杆菌。 |
本品适用于: 1.活动性十二指肠溃疡; 2.良性活动性胃溃疡; 3.伴有临床症状的侵蚀性或溃疡性的胃-食管反流征(GERD); 4.与适当的抗生素合用,可根治幽门螺旋杆菌阳性的十二指肠溃疡; 5.侵蚀性或溃疡性胃-食管反流征的维持期治疗,目前疗程超过12个月的药效尚未进行评估。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350mg(一次一粒),一日2次,饭前服,疗程不宜超过6周。与抗生素合用的剂量和疗程遵医嘱。 |
1、活动性十二指肠溃疡和活动性良性胃溃疡患者,一次2粒,一日一次,晨服; 2、侵蚀性或溃疡性胃-食管反流征患者,一次2粒,一日一次,疗程为4-8周。 3、胃-食管反流征长期治疗方案的持续治疗,疗程为12个月,一次1粒或2粒,一日一次。 |
副作用 |
过敏反应罕见,包括皮肤瘙痒、皮疹等;可能出现肝功能异常;偶见头痛、关节痛及胃肠道功能紊乱,如恶心、腹泻、腹部不适、胃痛、便秘等;罕见粒细胞减少。 |
1、偶见头痛、恶心、呕吐、便秘、湿疹、腹胀、腹泻、皮疹、荨麻疹、红细胞减少等不良反应。 2、罕见休克、心悸、下腹痛、消化不良等不良反应。 |
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对雷贝拉唑钠、苯并咪唑代谢物或辅料过敏者禁用。 |
成分 |
枸橼酸铋雷尼替丁 |
本品主要成份为雷贝拉唑钠。化学名:2-[[[4-(3-甲氧基丙氧基)-3-甲基-2-吡啶基]甲基]亚磺酰基]-1H-苯并咪唑钠 |
性状 |
本品为硬胶囊,内容物为类白色至淡黄色粉末。 |
本品内容物为类白色或微黄色颗粒或粉末。 |
注意事项 |
1. 本品不宜长期大剂量使用,连续使用不宜超过6周。2. 服用本品后可见粪便变黑、舌发黑,属正常现象,停药后即会消失。3. 有急性卟啉症病史或肌酐清除率25mg/min者,不能采用本品与克拉霉素联合治疗幽门螺杆菌的方案。 |
1.下列患者应谨慎使用: 1)有药物过敏史的患者。 2)肝功能障碍患者。 3)高龄患者。 2.重要的基本注意事项给予本剂时,在病情严重及属于复发性、顽固性病例的情况下,可以1日1次给予20mg。 3.有关适应症的注意事项:使用本药时有可能掩盖由胃癌引起的症状,故应在确诊是非恶性肿瘤的前提下再行给药。 4.有关用法用量的注意事项:治疗时应密切观察其临床动态。 5.应用时的注意事项:本药为肠溶胶囊,服用时必须空腹整粒吞服。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