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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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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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袋1.2g:含110mg铋 |
每袋装5g(每10 丸重1g) |
生产企业 |
宁夏紫荆花制药有限公司 |
重庆东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44003 |
国药准字Z20143030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慢性胃炎及缓解胃酸过多引起的胃痛、胃灼热感(烧心)和反酸。 |
舒肝理气,健脾和胃,消积化食。用于消化不良,不思饮食,胃脘嘈杂,腹胀肠鸣,恶心呕吐,大便溏泻,胁肋胀痛,急躁易怒,头晕乏力,失眠多梦,对慢性胃炎,出现上述症候者有效。 |
用法用量 |
口服,用30~50毫升温水冲服。成人一次1包,一日4次,前3次于三餐前半小时,第4次于晚餐后2小时服用;或一日2次,早晚各服2包。 |
口服,一次5克,一日3次。 |
副作用 |
服药期间口内可能带有氨味,并可使舌苔及大便呈灰黑色,停药后即自行消失;偶见恶心、便秘。 |
尚不明确。 |
禁忌 |
严重肾病患者及孕妇禁用。 |
尚不明确。 |
成分 |
本品活性成份及其化学名称为枸橼酸铋钾,每包含铋110毫克。辅料为甘露醇、羧甲基纤维、素钠、乙醇。 |
鳖甲(制)、黄芪(蜜炙)、陈皮、枳实、白芍、白术(麸炒)、香附(醋制)、草果、乌梅(炒)、川芎、槟榔(炒焦)、厚朴。辅料为炼蜜。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或淡黄色颗粒;味微甜。 |
本品为棕褐色的水蜜丸;气微香,味苦、辛。 |
注意事项 |
1.本品连续使用不得超过7天,症状未缓解或消失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3.服用本品期间不得服用其他铋制剂,且不宜大剂量长期服用。4.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生冷油腻不易消化食物。 2.忌情绪激动或生闷气。 3.不适用于急性肠道传染病,主要表现为恶心呕吐,水泻不止,腹痛,或发烧。 4.孕妇慎用。 5.小儿、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本品不宜久服,服药三天无效者,应立即停药并到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