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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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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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袋1.0g:含铋110mg |
每10粒重2g |
生产企业 |
上海医药集团青岛国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乌兰浩特中蒙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7024035 |
国药准字Z15021779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慢性胃炎及缓解胃酸过多引起的胃痛、胃灼热感(烧心)和反酸。 |
用于寒热积聚,消化不良,胃胀不适,呕吐泄泻,慢性胃炎,胃溃疡,十二指肠溃疡等症。 |
用法用量 |
口服,用30~50毫升温水冲服。成人一次1包,一日4次,前3次于三餐前半小时,第4次于晚餐后2小时服用;或一日2次,早晚各服2包。 |
口服,一次9~15粒,一日1~2次。 |
副作用 |
服药期间口内可能带有氨味,并可使舌苔及大便呈灰黑色,停药后即自行消失;偶见恶心、便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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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严重肾病患者及孕妇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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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活性成份及其化学名称为枸橼酸铋钾,每包含铋110毫克。辅料为甘露醇、羧甲基纤维、素钠、乙醇。 |
石榴、白豆蔻、柯子、光明盐、肉桂、五灵脂、胡椒、山奈、荜茇、寒水石(热制)。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或淡黄色颗粒;味微甜。 |
0.2g*30s*3瓶 |
注意事项 |
1.本品连续使用不得超过7天,症状未缓解或消失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3.服用本品期间不得服用其他铋制剂,且不宜大剂量长期服用。4.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生冷油腻食物。 2、孕妇慎用。 3、服用本药时不宜同时服用人参或其制剂。 4、服用三天,症状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并去医院就诊。 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